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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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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联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綦江区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第068号)收悉。经与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经济信息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是可行的,我们将认真抓紧落实。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关于加快完善服务綦江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议。

一是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区政府于2024年5月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修订版)的通知》(綦江府发〔2024〕11号)文件,支持企业设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并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科研项目,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成果转化。二是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研发机构。截至目前,累计创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59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8个、市级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31个,备案市级中试平台3个。三是加大支持研发投入组织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研发投入辅导156家(次),区科技局走访松藻电力等65家新升规、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培训科研项目立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科技创新业务7次。2024年全区规上工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达54.5%,比上年上升10.6个百分点,全区研发投入报统经费增速达20.6%。

(二)关于抓紧完善綦江区民营科技企业风险投资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

一是不断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已设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并提供应急转贷服务。目前,3家合作银行累计为295家(次)民营企业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61419.00万元。2024年重庆市新出台了《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4〕36号),新管理办法突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民营企业,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验证和中试验证,推动科创项目0到1“孵化培育”,助力民营科技企业和科创团队勇于创新。市科技局于今年4月发布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底。我局大力宣传和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积极申报,目前有2家企业申报,已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二是探索建立民营科技企业风险投资机制。目前,正在积极搭建风险投资平台,加强与市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依托优质孵化载体、重点高校院所举办项目路演、投资对接会等活动,为区内民营科技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搭建沟通桥梁,促进双方合作。探索风险投资退出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转让、上市等方式实现退出,尝试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和支持区内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三是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级相关规定,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股东资质、经营场所等进行审核。确保进入市场的融资担保机构具备一定的实力和信誉,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优质的担保服务。

(三)关于完善綦江区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的优惠政策及补助机制的建议。

是大力引导企业重视创新成果。指导开拓卫星公司等企业加大研发,累计形成20余项专利成果。修订《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育支持力度。二是提供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服务行动。组织区内企业与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选派重庆理工大学等市内高校院所等科技特派员团入驻康田齿轮、斌憨憨等19家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15项,合作项目37项,推动高校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提供针对性技术支持。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进一步修订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修订版)》,设置“第六条支持成果转化”补助政策,分为四项:(一)引进三年内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实施产业化,并经认定为市级及其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次年产品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按达标销售收入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二)认定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内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1万元;(三)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按认定登记总额万分之五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按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补助。

(四)关于营造激励綦江区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是切实推行惠企政策。关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可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建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均无比例限制的规定。落实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政策,2024年对企业在主体培育、研发投入、科技人才、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区财政兑付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补助资金481.33万元。2025年科技创新十条补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二是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区税务局对每年汇算清缴期内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逐户开展汇算清缴辅导和科技创新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工作群、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精准推送。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组织培训班、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形式,加强国家、市、区支持民营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对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优化,进一步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更好支持企业开展科研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引进等工作,为企业科技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进一步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持续深入推进“教育强市区县行”綦江行活动,优化科技特派员团服务机制,围绕汽摩零部件制造、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建立重点区级科研项目支持榜单,鼓励企业加入创新联合体,靶向谋划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不断促成产学研合作成果在綦转化。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民营企业与重庆清研理工汽车技术研究院合作,通过共建高端新型研发机构、产教融合创新基地等,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力度与水平。继续加大企业创新平台培育力度,指导渝创、赛源雄明、恒佳汽车等企业申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

二是深化产学研用联合创新应用利用在渝高校丰富科技创新资源,加强与重庆大学、重庆科技大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市内外高校、院所、联盟的全面合作,增加高校院所对綦江的创新创业成果供给、人才供给,推动产生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促进优质科技成果在綦转化落地,扩大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面。

三是探索科技人才联合培育模式联合在綦高校和区域行业企业,搭建常态化校地沟通协调平台。探索成立由政府部门、高校、企业三方代表组成的协调小组,常态化开展招聘活动与就业政策宣讲等活动。加强与企业对接,及时了解企业的培训需求,坚持“企业需要什么人才,我们就培训什么项目”的原则。采取“企业拿岗位、院校出培训、政府优服务”模式,共同商讨人才培养、企业招聘、科研合作、成果转化等关键事项。通过政校企三方联动,共筑产业与人才的双向奔赴。

四是落实科技企业发展普惠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修订版)》,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补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加大对研发投入、创新平台、科研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以财政补助资金绩效为导向,促进企业加强自主研发,提升创新能力。

此复函已经张扬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倪颖,联系电话:1888317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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