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6-20
字体:

罗雅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地摊经济相关问题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地摊经济”作为一种流动性强、门槛不高的沿街流动商贩经营业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就业压力,为市民生活提供消费便利,但也产生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诸多城市管理问题。您的建议对于优化城市环境,推动“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摊区规划设置

目前,城区内摊区设置主要由属地街道、社区通过“院坝会”、居民议事会等形式充分调研群众需求后,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初步选定位置,我局组织城管执法、市政、环卫等人员进行现场调研、充分论证后,共同确定摊区范围,并指导街道(社区)根据一点位一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截至20255月,綦江城区范围内已设置新兴集市、星光集市、瀛火虫集市等地摊经营区域和潮汐摊区共12个,均配备必要照明设施、环卫设施。

 二、关于摊区日常管理

 根据要求,城区内设置的各个集市、潮汐摊区均按照“三有三限三控”原则制定管理办法、自律公约等,明确准入、退出、日常管理、监督等机制,鼓励经营者自律自治,做好摊位区域保洁等工作,合法、规范、文明经营,降低油烟、灯光、噪音等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同时,我局持续加强对各摊区的监管力度和清扫保洁力度,对于不遵守管理规定超范围、超时限、超品类的经营者进行查处,确保集市和摊区有序经营。

 三、关于商品质量监管

 一方面,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准入要求和退出机制,如食品经营者需提供健康证明,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指定区域内合法合规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若违反承诺事项,无条件退出经营。另一方面,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贯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引导经营者增强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经营者识假辨假能力;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主体的规范力度,督促无证照经营主体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持证亮照经营;严格执法检查,严查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得销售“三无”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四、关于政策扶助支持

 在扶持政策方面,在国家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后,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地方不能出台与税收挂钩的政策;在商务领域,目前尚无扶持地摊经营者的上位文件依据,故暂无法出台本级相应商务扶持政策。

 接下来,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根据发展需求和群众诉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地摊经济”经营区域,并持续加强同相关部门、街道的协作配合,强化经营区域管理,优化经营环境秩序,进一步发挥“地摊经济”在推动促进就业、激发市场活力、丰富城市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此复函已经池小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露萍,联系电话:1366761299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