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刘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区人行斑马线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51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行道斑马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规范车辆和行人通行秩序的重要设施。我局高度重视城区人行道斑马线安全隐患工作,经与区交巡警部门对城区主要路口、路段的斑马线进行排查梳理,发现部分路段斑马线处照明不足,夜间行人过街不易被车辆观察,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局已在东方新天地、天星大道、康德城二期等11处人形斑马线处增设70套250瓦高光效路灯头,80套150瓦高光效路灯头,258套太阳能地埋警示灯。通过为斑马线“补光”“增亮”,提高了夜间斑马线能见度,增强了行人过街安全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区公安局片区交通整体规划,增设相关设施设备,着力补齐短板,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顺畅出行。
此复函已经池小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联 系 人:刘银华,联系电话:023-6128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