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复函
王安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第148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建议
区城市管理局积极主动作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广泛深入宣传,持续引导居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依托“城市提升”志愿服务队、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在“学雷锋月”“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月”、3·19城市管理局服务主题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6·5环境日等节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放传单37682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235余份,利用宣传栏、城内101等车次公交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知识1348余次,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投放标准。
区委社工部研究制定《綦江区“渝邻有爱”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重庆市綦江区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于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和参与度,让“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关于您提出“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建议
根据《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1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分类办〔2022〕6号)有关精神,区城市管理局指导有关街道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机制,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正面工作清单赚取积分,由社区或物业按积分定期评比激励,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待工作模式成熟后择机进行推广。
三、关于您提出“加强物业服务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议
区住房城乡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践行垃圾分类行动,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綦建委〔2019〕155号),较好地完成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同时常态化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利用业主群、宣传栏做好宣传,提高业主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对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二是积极配合加强对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对垃圾分类收集的监督。对丢弃垃圾的群众进行监督、提醒,报送区文明办。四是加大生活垃圾清运的频率频次,避免小区因生活垃圾堆积造成的脏、臭导致的物业矛盾纠纷。
四、关于您提出“推行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建议
现目前,我区城区生活垃圾前端收运为市场化服务,由各单位自行与收运单位签订协议进行收运。农村生活垃圾中段收运和末端转运以及城区生活垃圾末端转运为特许经营。
此复函已经池小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铭,联系电话:1363779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