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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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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停车收费码广告的建议》(第149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整顿停车场收费码广告的建议可行。

一、已开展工作

使用个人信息常见问题清单》规定,既没有经消费者同意,也没有做匿名化处理,商家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消费者频繁收到定向推送的广告营销信息;或向消费者定性推送广告营销信息,但没有提供退订或拒绝的选项属于违规行为。2024年7月针对消费领域个人信息过度采集、强制收集、诱导索取、违规使用等问题,重庆市委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停车、餐饮、商超购物三类社会关注度高、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突出的扫码消费场景,整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綦委网办白头〔2024〕23号文件附件三《扫码停车、扫码点餐消费场景违法违规收集》我局在区网信办的牵头带领下,集中整治了路内停车点和大型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收费码广告,例如红星国际广场、綦江区人民医院、名扬国际广场和世纪花城等,统一将停车收费码更换为标准的纯净扫码。2024年底停车扫码缴费取得了阶段成效,城区大型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点的停车扫码缴费实现纯净扫码。

针对小区和商圈配建停车场实行常态化管理。我局停车办联合审批科在停车场备案审核过程中,将停车场收费码是否属于纯净扫码作为必要件。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发现停车收费码有广告将不予备案,须更换为统一的纯净扫码才能进行备案。

区住房城乡建委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制度规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服务辖区内广告投放的审批流程,要求第三方平台(如停车码运营商)必须经物业审核备案,禁止未经授权的广告投放;规定广告内容范围(如排除医疗、网贷等敏感内容),确保符合社区形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住房城乡建委督促物业企业主动作为,结合“制度+技术+业主共治”,在保障业主权益的同时维护社区环境。重点在于前置审核、动态监管和透明化管理,避免停车码广告沦为扰民或安全漏洞。

我局将根据202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第26条、27条相关规定提供在线电子支付的,应当简化支付程序,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等影响支付体验的程序、不得利用停车费支付系统收集与收费无关的信息,不得违法将信息提供给其他主体的要求,在7月中旬再次全面排查,对不合格的停车场管理方下达整改文书,限期24小时整改到位,逾期未改正的则按照《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第48条相关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后续跟踪,在日常巡检中随时抽检各个停车场的停车收费码,保持整改结果,防止反弹。

此复函已经池小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联 系 人:雷博,联系电话:1389672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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