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社区食堂良性发展的建议》(第99号)收悉。经与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布局,高效推进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綦江区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有19.56万人,占比25.23%,老龄化程度高、增速快,老年助餐需求迫切。为满足这一需求,我区创新采用“养老中心+”“餐饮企业+”“国有公司+”三种模式,在城区街道建成7个社区老年食堂,通过“中心带站点”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及时召集食堂运营方召开社区老年食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统一服务标准、餐食质量并指导市场定价,确保老年人能享受到价格优惠。截至目前,累计服务老年人14万余人次,有效缓解了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二、强化全流程监管,保障社区食堂食品安全。在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上,一是严把准入关口,对新开办食堂从场所布局、设施配备、制度建立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源头规范。二是强化流程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建设,通过智能监测实现后厨操作全流程可视。三是加大检查频次,重点围绕食材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杀、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闭环。四是充分利用智慧养老平台为就餐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时分析老人营养需求,制作低盐低油低糖的健康食品,充分保障社区老年食堂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策支持,激发市场参与活力。为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2024年綦江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民发〔2024〕12号),建立社区老年食堂奖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餐饮企业按标准建设社区老年食堂,每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运营补贴。区商务委积极争取中央厨房发展上级支持政策促进社区食堂发展,投入资金61万元,打造从订单、仓储、配送、监控、结算为一体的中央厨房信息化系统,支持线下20个助餐点标准化、规模化运营。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要求,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帮助运营企业落实税收减免、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等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经营自主”发展路径,持续推进“社区老年食堂+”模式,嵌入老年大学、康复理疗、社工活动等资源,打造产业结构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养老产业生态体系。
此复函已经董国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联 系 人:廖绮 联系电话:13637854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