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复函
钟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书屋建设的建议》(第214号)收悉。经与区委宣传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社区书屋”,定期举办读书分享会、讲座、书法绘画展等文化活动等建议
我区已设立有社区图书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区建立起区级、街镇级、村居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村居文化服务中心设有农家书屋、社区图书馆。目前,全区已建成2+21+N(区图书馆总馆通惠馆、直属分馆北街馆,21个街镇图书分馆,308个农家书屋,2个24小时城市书房,9个社会分馆,4个新型阅读空间,3个高山纳凉书吧,1个微型智慧图书馆等)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有社区图书室,并且要求图书不少于2500册。《2023年重庆市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业务指标》要求: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实行错时开放。常设免费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服务项目定期提前公示并实施更新。
区图书馆定期举办读书分享会、讲座、书法绘画展等文化活动。2024年以来,通过举办读书分享会、讲座、阅读比赛等全民阅读系列文化活动2000余场,吸引群众参与20余万人次,积极营造了全区上下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2023年重庆市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业务指标》规定,社区要开展读书看报、文化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这些要求均纳入日常明察暗访和年度考核排名。
二、关于“社区书屋”规模小,运营成本不高,可行性强,“社区书屋”可采用民办公助形式等建议
我们逐步采纳。目前社区书屋要延伸到居民小区,公共文化建设方面是采用的总分馆制,即社区图书馆,设立分馆,然后统一免费标准和相关标识。具体由辖区政府组织实施,区文化旅游委指导。但是目前衍生到小区、开展民办公助形式还有很多条件不成熟,包括地方财政资金保障达不到,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水平达不到,市民接受和宣传培育有个过程。我们将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广。
区委宣传部协办函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綦江区全民阅读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我区全民阅读工作统筹。依托“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文化阵地,组织开展“红岩少年”“书香綦江活动评选”“乡村阅读季”等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打造“书香綦江”阅读品牌。
今后,我委将积极探索,配合社区尝试社区书屋的建设,指导图书日常管理与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等,积极营造“阅读綦江·书香满城”的社会氛围。
此复函已经赵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联 系 人:熊勇,联系电话:023-4867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