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复函
熊小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旅游避暑地建设的建议》(第229号)收悉。经与区农委、南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立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切实解决项目开发滞后问题”的建议是可行的。区文化旅游委在编制《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对乡村避暑旅游发展做了专题规划,提出以横山镇、郭扶镇、打通镇、石壕镇、永新镇等街镇以及古剑山、横山、高庙坝等旅游度假区为重点,发展避暑度假、生态康养主题休闲旅游目的地,根据各街镇的人文、自然条件,发展生态田园型、传统文化型、景区依托型、滨水休闲型乡村旅游目的地。区农委从三个方面开展乡村旅游规划建设指导:一是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深入推进整洁田园,引导村民栽种本地常见果树、花木,支持村庄适度建设小微公园、公共绿地,强化农村院落的人居环境美化功能;二是弘扬农耕文化。组织开展优秀农耕文化遗产识别评估和转化创新,支持建设农耕文化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遗址公园、乡情陈列馆;三是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乡村人居环境,结合全域规划和乡村布局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源要素,巩固已建成的22个美丽宜居乡村,新建28个美丽宜居乡村。下一步,区文化旅游委在编制《“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工作中,将会同相关部门、街镇对“十五五”期间乡村旅游开展专题调研,将乡村旅游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题规划。同时,会同区农委等部门,对乡村旅游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提供相关的产业指导,持续加大资金争取与调配力度,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申请专项建设资金,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打造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切实解决旅游深度不够问题”的建议是可行的。2020年以来,区文化旅游委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发展工作,积极包装策划乡村旅游项目开展招商引资。目前,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永城中华村)、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横山新荣村、新寨村,郭扶高庙村,石壕石泉村,古南花坝村)、市级重点镇1个(横山镇)。会同区农委共同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巴渝农耕文化体验游精品线路,进一步推广我区乡村旅游产品。下一步,将会同区农委等部门继续从农耕文化、地质文化、红色文化等方面进行深度策划,开发特色体验项目,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培育具有綦江特色的乡村旅游新产品。
“发展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切实解决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建议是可行的。近年来,区文化旅游委持续开展文旅产业招商引资,成功引进花坝奇妙村、石角悬崖边边旅游民宿、万佛峡漂流等一批有代表性的乡村旅游体验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的通知》(綦农委〔2023〕70号),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于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新型服务业等领域,休闲农业板块入库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3997万元,帮助解决用地266.43亩,实现农业农村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增值、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加收入。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文旅招商,持续招引培育具有綦江特色的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
此复函已经赵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联 系 人:唐一,联系电话:023-4865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