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复函
周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公路和农村生产道统筹建设健身步道的建议》(第164号)收悉。经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健身步道的建设工作,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街镇,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在道路建设、河道整治等项目前期过程中,加强规划条件、道路等级等多方面的调研,系统论证可行性。积极争取在河道整治、景区等非主干道公路、农村生产生活便道等工程建设中,在不影响各板块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统筹建设更多健身步道。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建有健身步道342条,长度624.94公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39平方米。
接下来,我委会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在“十五五”规划编制中一并考虑健身步道建设。
二、关于“夯实建设根基”的建议
为了减轻区财政压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我委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近年来,已经争取到横山、高庙等街镇的健身步道补助资金40万元。今年,我委又向市体育局申报了古南街道、篆塘镇、永城镇的23公里健身步道补助,目前已经完成实地复核,正在等待最终结果。
三、关于“完善配套体系”建议
区农业农村委会着力完善配套体系:一是优化建设标准,在后续人行便道项目建设中指导街镇完善排水与防滑措施。二是配合完善部分照明设施,照明路灯安装属于乡村建设行动中的重要内容,根据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要求,路灯主要安装在农户集中居住、农户常年在家地区,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思路,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照明路灯安装。区文化旅游委也会通过街镇例会、场地统计培训工作会等加强对街镇建设健身步道的指导,引导街镇在规划建设健身步道时同步规划垃圾桶、休闲椅、指示牌等配套设施,加强清洁工作和保洁工作,保持步道整洁、美观,让百姓健身更便利。
此复函已经赵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联 系 人:蒋玲,联系电话:023-4867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