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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2


2021年,綦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工作目标,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提高站位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引领推进各部门、各街镇会前学法常态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以及重点督察内容,并定期通报学习情况;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实现常态化学习,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邀请专家教授,集中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7场次,引导干部学深悟透。

    (二)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书记率先垂范,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委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5个,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相关重大法治事项13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发《重庆市綦江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确保定位、目标、路径和措施清晰明确。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区网友找茬城市管理机制项目被命名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完善机制层层压责制定全面依法治区考评细则,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全面依法治区考核重要指标。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有关法治建设述职的内容落实到位,有效增强部门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督察导向作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有效推进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发实施方案,细化312项改革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改善金融营商环境等改革举措在全市推广;跟踪督导14个指标及3个新增专项执行情况,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持续推进国家高新区创建,新入库科技型企业587家,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40家,成功创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各类文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制发配套文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维护,调整市场监管相关许可、服务事项800余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区级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2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0792户。推行“一窗综办”、“首席代表制”、“流程优化再造”、“一件事一次办”四项改革优化政务审批服务,全年累计办理各类事项78万余件。全面推进210项高频事项“川渝通办”,实现同一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拓展信易游”、“中标贷”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强化行政执法信息的归集,“信用綦江平台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28.58万条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推行“红黑名单”查询制度,制定“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强力推进信用镇、信用村试点工作,累计评定信用村385个、信用镇15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审查主体、送审资料、审查时限、审查结论、审查方式、立卷归档等,坚持统一管理、全面规范、分级负责,提高合法性审查质效。二是强化审查备案。全年共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111条;审查政府性合同98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272条;分别向市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各8件;审查街镇(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16件。三是实施动态监管。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5次,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目录库。截至目前,区政府现行有效区级规范性文件165件,街镇(部门)规范性文件63件。

(三)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三个一律”,即区政府常务会议一律由区司法局参加并发表意见;区政府合同涉法事务一律由区司法局审查出具意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一律由区司法局统一把关。全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6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25条。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修订《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规定》,拟定《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区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全过程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下放304项区级事权到打通镇,组织15个区级部门、22名业务骨干定期派驻蹲点打通镇指导培训,并对事权实施运行情况实施动态评估,形成权项处置建议和专题调研报告。加强执法联动,推行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涉企执法检查,设立执法零检日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綦江区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考试平台”,完成321名新任执法人员、1425名已持证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55个执法单位配备记录仪1256台、法制审核人员115人,全过程留痕回溯基本得到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得到强化。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采取“随机+第三方”方式,对34个执法部门、8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百案”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3次专题调研,形成《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厘清职责,规范移送流程,推动全区行刑衔接工作扎实开展。

(五)不断优化行政监督质效。一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2件,满意率为99%办理政协提案336件,满意率为97.6%。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实施审计项目41个,出具各类报告76篇,节约政府投资8461.36万元。规范出庭应诉机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公开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开展行政应诉专题培训,提高应诉能力。通过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方式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员,出庭应诉率较往年有大幅度提升。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专栏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14400余条,发布政策文件68件。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大调解体系各项制度,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六调”联动机制,建成区、街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形成大调解体系格局。巩固“分钟法律诊室”建设,推进“三级和议”,完善“1+5+N社会治理现代化队伍,打造一批金牌调解室,擦亮社会治理綦江品牌。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169件,调解成功5089件,调解成功率为98.45%,涉及金额7690万余元。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12348热线、实体、网络平台“三台融合”,实现29个区级部门、21个街镇、38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开展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鉴定人出庭、仲裁员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三是深化行政复议工作。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由区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设立区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范围、流程和制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共收到行政相对人复议申请61件,依法受理57件,办结47件。

2021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法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围绕中心工作,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争创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綦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科学编制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务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监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推动民主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相关制度,强化备案审查监督。

    (三)进一步强化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全区执法质效。

(四)进一步优化矛盾纠纷化解。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拓展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满足社会公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22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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