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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2-14


2022年,綦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多彩綦江·创新之城”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标稳步前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担当尽责,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等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17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区政府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等多次听取并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15个,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部署市级示范创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制发创建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搭建工作专班,分解创建任务,明确各方责任。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来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培训,提升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聘请第三方辅导团队全程跟踪指导,对照100项创建指标,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和梳理工作亮点,为迎接2023年实地核查做准备。

(三)坚决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等,对全区21个街镇和15个重点单位开展实地督察,提出整改意见并印发正式通报,在全市率先实现街镇法治督察全覆盖。加大考核力度,将法治督察情况作为全面依法治区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在全市率先单列“行政执法效能”考核指标,从六个方面综合考量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推动精准高效依法执法,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70.24%

二、蹄疾步稳,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一)持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承接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制定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新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信用10条”,全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清理欠款2215.53万元,实现动态清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累计归集信用承诺和信用履约践诺信息74000余条。二是简政放权不断深化。严格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全市率先推出水电气讯业务“一窗综办”“商贸促销一件事”等事项,服务效能切实提升。扎实开展“跨省通办”“綦万一体化”服务等,全年办理跨省通办事项9000余件,綦万两地实现通办事项520项。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5万余件,好评率99.9%以上。三是市场监管不断强化。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平台“一单、两库”建设,制定19项抽查计划,部门覆盖率100%。拓展“山城有信”试点,向447户市场主体发放企业信用码。围绕粮食领域大米产品开展一品一码溯源试点,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持续加强安全监督抽检,累计抽检食品3022批次、“两品一械”133批次。

(二)突出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一是创新机制先试先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试点,积极搭建全区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网通用”“全区共联”“全域共享”。建立“党政办+司法所+政府法律顾问”的审查模式,切实提升街镇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水平。二是工作机制常态长效。制发《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明确适用范围,确定职责分工,规范报备程序,理顺建议办理。实行由“部门内设法制机构+部门法律顾问”初审和“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律顾问”复审的两级审查机制,切实增强合法性审核的准确性。三是文件管理严格规范。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标准17项,明确审核“八要点”,从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严审细查,确保应审尽审。全年审查区政府文件38件,提出意见建议104条,向市司法局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三)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民主决策机制日益完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每次会议邀请3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列席,助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制发《重庆市綦江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全过程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机制,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年提出法律意见200余条,列席各类会议60余次,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参与率、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三是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等制度机制,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为政府决策把好“合法性”关口。全年审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协议126件,提出意见建议631条,所有意见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反馈。

(四)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等9个重点领域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现 “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街镇“一街镇一策,一支队伍管执法”的“5+N”执法模式。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制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汇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610个,促进执法文书、执法证件统一。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开展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重点领域联合执法30余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非法集资案件挂牌督办攻坚行动,化解处置金融风险21起。开展城市环境、“生命通道”车辆违停等集中整治行动,有力改善城市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理消费投诉举报17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40万余元。

(五)有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一是不断健全应对制度。修编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17个专项应急预案,备案登记236家企业应急预案。厘清“剧本杀”、网约车平台等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部门及职责,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总结形成綦江区防汛救灾“叫应”机制,获市政府激励奖励200万元并在全市复制推广。二是紧抓落实安全责任。制发綦江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督查巡查,发现问题隐患300余条,按期整改率10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面完成3个专题10个专项673项任务。三是着力提高处置能力。加强救援装备和队伍建设,采购无人机、油锯、割灌机、移动水池等应急救援装备6805件,新组建34人的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宣传,开展培训演练587场次,组建20人的宣讲队伍宣讲安全知识824场次。

(六)不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94件、政协委员提案314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依法全面开展审计监督,全年立项并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调查审计32个审计项目,提出审计建议55条,节约政府投资961.01万元。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常态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48条。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6件,答复率达100%。三是全力夯实政务诚信。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失信行为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将公务员廉政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等工作中广泛开展信用查询,累计查询10000余人次。

(七)高质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区政府建立出庭应诉报备审批和通报机制,区政府负责人在庭审前听取研究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积极发声、庭审后召开案件协调会提出可行性方案,真正做到“出庭出声更出彩”,区政府负责人全年出庭40件,出庭应诉率达100%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2件,其中调解结案12件。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常驻信访大厅参与信访接待和人民调解员常驻区法院立案庭参与调解机制,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信访分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全年成功调处各类纠纷9857件,实现“两升两降”(人民调解案件调处量、司法确认量同比上升,民事行政一审案件量、信访案件量同比下降)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目标。实施“七步工作法”,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有力调动调解员积极性。三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规范运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法律服务资源“一体化”管理、“窗口化”办事、“一站式”服务。开展“送法进千企”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服务企业100余家,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60余场、出具法治体检报告50余份、提供法律建议400余条。“线上+线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市级示范村(社区)3个。开通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线上法律服务,注册用户2.6万余人,提供各类线上法律服务5500余人次。

2022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吃得不透,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问题,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精心谋划,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篇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快工作进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关键点、堵点、难点,再深入再细化创建举措,适时召开推进会,抓紧抓实各项创建任务,全力提升创建工作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满意”的浓厚创建氛围。

(二)强化培训指导,助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抓住“关键少数”,筑牢领导干部法律红线意识,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邀请专家教授辅导授课、培训轮训等形式,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法治意识入脑入心、学深悟透。

(三)深化体制改革,助推依法行政水平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助推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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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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