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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03



根据要求,现就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中心、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与法规科,由科教与法规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安排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农业农村委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对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统筹协调委属各单位提出的法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导委属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法治工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委属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行业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建立学法制度,强化理论知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积极参与宣习近平法治思想优秀实践案例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制度。2022年全委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重要相关法律法规。

3.遴选法治示范户,引领农村学法用法。根据市级通知要求,我委联合区司法局制定《重庆市綦江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将“法律明白人”所在家庭作为培育优先对象,将村组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作为培育重点对象,共遴选312户,实现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至少有1户以上的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任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已制作并颁发到户,未遗户、未重复,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1.规范完成行政许可办件。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24件,其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163件、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3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1件、农药经营许可核发3件、农药经营许可变更3件、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类)12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3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结,办结率100%,未出现超期超时现象。

2.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制。按照市级要求,在行政机关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2022年全市要求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类)、生鲜乳准运证明三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年共接受咨询60余次,办结告知承诺制事项12件。

3.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项改革方式,对我区涉及的25项具体改革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审批事项,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办,取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纸质资料,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的共享平台获取这两项材料信息,并压减事项的办结时限,其中: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要求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我区已压减至2个工作日;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要求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我区已压减至4个工作日,提高了群众的办事效率。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实际,确定了双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完善了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抽查事项涉及农药、肥料、种子、饲料、生鲜乳、兽药、水产样子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等内容,共计19大项。全年随机抽查12次,检查对象33家,检查事项7项。抽查结果在信用-中国(重庆)板块或者本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1.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核、发布、备案、清理等各项工作,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核查清理2012-2022年规范性文件36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废止、报备。

2.重大行政决策接受社会监督。重大农业项目、重大政策等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并接受广泛监督。重大农业项目、重大政策等政府信息,主动依法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网上公开询价方式聘请法律顾问,重庆市智牧律师事务所中标,成为我委常年法律服务单位,并指派李勇、税稷秋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事务的处理6起,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出具书面意见54件;参加案审会9次,协助审查行政处罚案卷59件;代理行政执法案件2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2次。

(四)完善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公示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对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和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强调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和责任,切实做到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全面改进农业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从严审查机制。充分发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优势,每月固定1天时间,除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外,还要对正在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的相关文书进行内容审查和形式审查,倒逼案件经办人能力提升。二是联合执法机制。跨省与贵州桐梓、习水,跨区与江津、巴南、南川、万盛经开区,跨部门与公安、市场、交通建立定期通报会商、联合执法。三是试点建设机制。我区先行先试建立“綦江区隆盛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站”。确立市、区、镇“三级联动”确立共建主题、明确共建范围、签订框架协议、上挂培训锻炼、装备配备补强、下沉一线办案、执法文书制作、联合会审把关等“八步走”工作方法。

3.全面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春蕾行动保春耕、零点行动固成果、砺剑行动应关切、清源行动治源头和红牌行动严规则”,主要在农资打假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宅基地纠纷领域、动监畜牧领域、渔政渔业领域、农业机械领域等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办理案件133件,行政罚款146.025万元。

(五)加强行政应诉,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诉讼工作。全年行政诉讼案件1件,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出庭应诉(应诉率100%),法律顾问应诉辅助,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案审结果是人民法院依法维持7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成立农业行政调解委员会,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流程,让当事人面对农业领域涉及面广、纠纷疑难复杂的情况下,想调解、愿调解、信调解,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水平,不把本应由本单位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造成更大的社会矛盾,全年共调解行政案件5件。

二、存在不足

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认识高度不够。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更加重要,没有认识到农业农村经济建设更加需要法治作保障。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学习机制、审查机制、执法机制、联动机制、信息机制、责任机制等工作制度部分存在缺失,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农业法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载体形式不多。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性、创造性不够,措施不多,导致形式多用老思路、老观念、老办法,结合当前农村的现状开展法治建设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步打算

(一)组织领导再强化。发挥党工委及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事项亲自抓,专题督办。全面安排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效果。

(二)工作机制再创新。加强行刑两法衔接,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推行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强化街镇协同执法,加大警示案例宣传教育。

(三)服务领域再拓展。扩大法律服务领域的范围,培育农村法律土人才土律师,开展农村法律服务“结对子”或“结对支援”。加大司法入村入户力度,推动“司法院落”、“以案释法”院坝会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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