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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13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任务分工,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聚焦“事前决策、事中执法、全程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全面深化

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服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践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上报部署、重大问题上报解决、重点环节上报协调、重要任务上报督办工作要求。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是强化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学习4次。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职工大会两次,干部职工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学法,切实将学法用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组织全局108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100%。执法支队获全市首届林业行政执法技能比武竞赛团体二等奖。

三是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依法高效移送刑事案件8件,我局1名同志受聘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深化林业执法与司法高效协作配合。

(二)坚持严格规范,依法执政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覆盖合法性审查机制,针对本单位制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单位程序审核外,再由法律顾问协助审核,坚持逢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试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制定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除按规定报区政府备案审查外,同时通过融e查系统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二是切实履行市级裁量基准。严格执行重庆市林业局修订并印发《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吃透细则,同时对重大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均在《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交案审会审议。全面完成2022年森林督察下发48个问题图斑查处整改,依法查办林业行政案件 85件,累计收取行政罚款315.7万元。依托“林+警”联动机制查处、劝阻野外用火80余起。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年行政处罚案件均在信用重庆网上进行公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及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及林业违法违规违纪执法行为的核查力度,对发现的有关案件线索,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机关移送。

(三)坚持制度建设,行政决策水平科学民主

一是实行案卷评议制度。以司法局案卷评查为契机,定期组织人员抽样选择已办结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做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认真查找出问题和不足之处,相关责任人进行分析总结,其他执法人员认真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共同提高案卷的整体质量。

二是建立案件审核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局制定《綦江区林业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凿、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是否适当进行审核,加强林业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切实规范我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成立案审委员会,定期进行案件审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确保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目前,已召开案审会议6次,审理案子19件。开展执法事项委托街镇办理试点工作,定期派专人到隆盛镇协助政府执法,取得较好实效。

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聘用法律顾问为林业执法、项目建设、合同签订、物品采购等林业各类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法律顾问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提供司法咨询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次,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次,切实提高全局机关人员法治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意识持续增强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发展。靠前服务綦江蟠龙(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石壕至大罗至梨园坝红军长征路改扩建等重大建设项目。2023年,区林业局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247件,涉及林地面积399.8公顷,核实涉自然保护区各类项目50件,初审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19件,全力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有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规范。将17项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监管台账,开展配合“双随机”抽查,制定下发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及完成时限。2023年共制定抽查计划25个,抽查企业25家,发现问题企业3家,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提质效。对标市级先进区县,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提高办理速度,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群众办事最多只跑一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办理林木采伐证705件,农房审批135件,群众满意率100%。

四是消化社会矛盾保稳定。依法多元化解历史遗留难题,原綦江县林业局清退人员申请认定1993年前工龄诉求问题,经多次协调,已确定最终解决方案,进入人员核定阶段。2024年1月25日,全体清退人员给区林业局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五)坚持普法宣传,依法治林氛围愈发浓厚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借助报纸、电视、手机短信、政府网站、林业工作群等媒介和途径,及时更新分享林业政策动态。二是开展普法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次。三是营造普法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开展法律咨询等,广泛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群众法治意识仍需强化。普法精准度不高,未针对性开展宣传。部分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存在侥幸心理,甚至“顶风作案”,盗砍滥伐和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二是执法队伍配置仍显薄弱。随着林业、自然保护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的日益重视,加之执法支队人员年龄结构不均衡,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现有执法力量已逐渐无法适应工作需要。

三是森林资源管理仍存短板。我区森林资源面积大、分布广,同时,林地保护监测体系还不够完善,发现后“及时处置反馈”机制还有缺陷,普遍存在“事前”未及时发现,“事后”处置整改现象。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精准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市、区“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打造符合林业特色的法治宣传平台,因地制宜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多措并举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水平,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选优配强执法力量。

三是加深林业资源管理。持续推进“智慧林长”建设,大力推动智能化设备巡山护林,高效监测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乱建乱占、森林病虫害。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加大对辖区内林地使用的巡查力度,加强征占林地的管理,从重从快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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