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救济渠道的公示
一、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二、申请行政诉讼
1.诉讼机关:綦江区人民法院。
2.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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