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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綦江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綦江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24

一、出台背景

        妇女儿童是广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实施《綦江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綦江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推动全区发展动力转换升级、城市功能优化拓展和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妇女儿童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两个规划对包括“十四五”时期在内的未来十年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编制实施两个规划,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建设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谱写“多彩綦江·创新之城”新篇章中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在区妇儿工委的领导下,区妇儿工委办研究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组建编制工作专班,在总结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对标对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注重与《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部门专项规划有效衔接,逐条梳理任务要求,确保不偏轨不漏项。规划初稿形成后,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次向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与相关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了专家认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以及妇儿工委全体会议、第三届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形成了目前的规划文稿。

三、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均有五个章节,分别为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

        1.妇女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以及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新时代妇女发展新需求新期待,着力解决制约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妇女关切和家庭关切,统筹兼顾城乡、不同妇女群体的协调发展,关注低收入和困难妇女的生存发展,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保护、参与决策和管理等8个方面,46项主要指标,42项策略措施,8个重点工程,22个重点项目。与上周期妇女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内容。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村委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等5项指标略高于市级指标。

        2.儿童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以及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扣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更加突出儿童权利的优先保障,更加注重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更加强调促进儿童发展和保障儿童权利的制度机制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聚焦新时代儿童发展的新需求。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方面,34项主要目标,44项策略措施,7个重点工程,21个重点项目。与上周期儿童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内容。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学前教育普惠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5项指标略高于市级指标。

  在两个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明确了区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区妇儿工委办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共同推动目标的实现。同时明确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工作要求以及评估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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