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盛镇场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新盛府发〔2019〕32号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盛镇场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现将《新盛镇场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新盛镇场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障沿河场镇居民生命、生活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标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其根本目的在于防御洪涝,减轻灾害,从而保证全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制定原则:
以贯彻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分部门负责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按工程类别(小二型水库,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各村山平塘及微水工程,由村社负责)的责任制、防汛技术责任制、防汛值班制的原则。
按照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高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
二、基本情况
新盛镇位于綦江区城北部,幅员面积76平方公里,全镇共有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沿河场镇2处,总人口21000多人,耕地面积18625亩。
三、组织机构
(一)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建立统一的防汛指挥机构
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逐一落实防汛抢险救灾队伍,保证其安全。
(二)镇防汛指挥部
成立“綦江区新盛镇防汛指挥部”, 由镇政府罗玉松(镇长)担任指挥长,副镇长兼政法书记刘天宝、纪委书记何炳林、新盛派出所所长翁昌君为副指挥长,成员有财政负责人徐倩萍、经发办主任兼党政办负责人王芳婷、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刘德玉、卫生院长秦煜瀚、粮站负责人李培良、国土所所长金代华、综治办公室主任杨洲、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刘兆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管理站,由谭开奎负责日常工作。镇防汛办联系电话:61288500,夜间电话:61288500,有防汛任务的村、社及单位应分别建立相应防汛领导班子及办事机构。
(三)镇防汛指挥部职责分工
指 挥 长:负责全镇防汛工作的规划组织,准备检查,重大方案等措施的审定,发布防汛抢险救灾命令。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进行防汛抢险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长不在时,由分管镇长履行指挥长职责。
镇防汛办:负责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度汛方案和当险情发生时,为指挥长提供防汛抢险救灾方案,传递防汛指挥长调度命令以及负责调查统计洪涝灾害等防汛日常工作。
指挥部成员:负责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汛工作任务,度汛方案,抢险落实情况,协同镇防汛处下日常事务。
(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
1.抢险救灾队伍:由镇武装部组织以基干民兵200人为基本力量的防汛抢险救灾常备队伍,由镇派出所组织以公安干警5-7人为基本力量的应急抢险队伍,由各场镇居委会组织以广大群众100-200人为主要力量的工程抢险救灾专业队伍。
2.医疗抢险队伍:由镇卫生院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镇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防治。
3.治安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
4.物资供应组:由镇财政所、供销社、粮站和各村及工程管理单位负责。
5.灾情调查统计组:由镇党政办、经发办、水保站等单位负责。
6.救灾和善后处理组:由镇财政所、经发办、安监办、社会事务办、粮站、供销社、水保站等单位负责,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7.对于通讯保障:通讯由电信部门负责。
8.救灾车辆:由镇政府及有车单位负责。
9.洪水灾情预测预报:由区防汛办和广播电视提供。
四、洪水预测预报
(一)气象预报
由镇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广播电视信息,负责监视监测分析本地区气象动态,一旦出现恶劣气候迅速发布有关防汛指令。
(二)险情预报
1.在4月1日至9月30日,由社区组织对河床水位进行监测,实行值班报警制度(社区成立100-200人的抢险队伍)。
2.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镇防汛办通知社区准备抢险工作。
3.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镇防汛办通知社区一道开展防洪抢险工作。
(三)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以新盛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部门负责制,防汛值班制,雨情、水情报告制,工程巡查等规章制度。
当场镇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指挥长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场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会,启动防洪抢险预案,安排落实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五、险情划分
根据重庆市洪水、水利工程险情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规定,按照场镇洪水发生的量级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将洪水等级和应急处置级别划分为四级,即:
特大洪水——特别严重(Ⅰ级)体现为:主要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
大洪水——严重(Ⅱ级)体现为:主要水文要素重现期在20~50年一遇;
较大洪水——较重(Ⅲ级)体现为:主要水文要素重现期在10~20年一遇;
一般洪水——一般(Ⅳ级)体现为:主要水文要素重现期在15~10年一遇;
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
按照场镇险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下游造成灾害的严重程度,将场镇险情级别和应急处置级别划分为四级,即:
特大险情——特别严重(Ⅰ级即红色预警)体现为:洪水超过50年一遇标准,水库枢纽设施形势为危急,主体工程及配套渠系受毁极为严重,洪水给下游造成巨大损失。
重大险情——严重(Ⅱ级即橙色预警)体现为:洪水在20~50年一遇标准,水库枢纽设施受到严重考验,主体工程及配套渠系受损严重,洪水给下游造成严重损失。
较大险情——较重(Ⅲ级即黄色预警)体现为:洪水在10~20年一遇标准,水库枢纽设施受到严重考验,主体工程及配套渠系受损较为严重,洪水给下游造成较为严重损失。
一般险情——一般(Ⅳ级即蓝色预警)体现为:洪水在5~10年一遇标准,主体工程及配套渠系受到洪水考验,洪水给下游造一定为损失。
六、抢险
当场镇出现可能被淹没、冲毁等重大险情时,社区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并落实专人严密监视险情变化,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报告。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抢险应急预案,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应及时开展以下工作:
1.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务局报告,请求紧急调用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运输车辆、医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防汛灯具、口袋等物资和人员援救抢险。
2.立即通知群众准备撤离或立即撤离,立即通知下游河道内的船舶和有关公路上行驶车辆紧急停靠,做好预防洪水准备。
3.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落实运输工具,组织抢险队伍奔赴水库抢险。
4.立即通知医院做好伤员接待准备,并派医护人员带上必备药具奔赴水库开展现场救护。
5.立即通知镇派出所、各企业保卫科、镇综治办、镇农机站,负责治安保卫和交通指挥。
6.立即通知镇财政所、供销社做好必需的粮食,饮用水等物资准备,解决有关人员吃饭、喝水问题。
七、其它
1.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善后处理工作,登记造册,能修复的要立即组织修复等有力措施。
2.每年10月底,由新盛镇政府负责召开场镇防汛抢险应急领导成员及单位协调会,总结当年经验教训,布置来年工作。
3.新盛镇政府每年汛前组织抢险队伍进行培训,达到抢险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对场镇防汛抢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部门予以表彰及奖励。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常用联系电话:
区防汛办:48626155
镇防汛办:61288500
镇 政 府:61288500
镇水务服务管理站:13508304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