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营造和维护高职分类考试良好环境的通告

綦江府发〔20195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营造和维护高职分类考试良好环境的通告

2019年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简称“高职分类考试”)将于31617日在南州中学举行。为切实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区情实际,现将31517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考点学校周边100米区域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生产施工作业;城区周边工业企业停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污染的设备和机械;城区各娱乐场所每天120014302200—次日600须停止营业。

二、每天80083014001430,将在通往考点学校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考试期间,禁止一切无关机动车辆驶入考点学校和在考点学校及周边停放,所有机动车辆在驶入考点学校周边路段时,请予慢行并禁止鸣笛。

三、禁止一切闲杂人员出入考点学校;禁止在考点学校附近聚会、喧哗、播放电子声像等;禁止在考点学校门口摆摊设点,兜售商品。

四、考点学校及考生食宿地周边居民,请每天2200—次日600自觉将电视机、音响等电器音量调低,以让考生安静备考。

五、凡违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高职分类考试举报电话:4866500848665088)。

特此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9312

分送:区纪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12日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