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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角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石角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227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和市、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到位,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各阶段性特点,以重点专项整治为载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12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1.风险管控。一是全镇所有企业要在全面风险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各阶段可能存在的人、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工艺流程、管理等因素的变化,针对性开展风险辨识,完善清单,尤其是对较大以上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严管严控。二是镇级有关部门,要针对季节气候特点、行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等大趋势,以及企业赶工期、抢进度、超员、超定额生产等普遍现象,认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风险研判,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在容许范围内。

2.隐患排查治理。一是企业要结合研判出的较大或重大风险,认真修改完善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切实做到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二是镇级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在本行业或领域开展隐患大排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排查整改闭环。

(二)严格执法检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各部门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1.道路交通。由副镇长王乾旭负责,镇交安办牵头,石角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公路办等配合,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纠违执法,特别是两会期间,六支力量天天上路,劝导站按时按要求上岗值守,严厉打击两客一危(班线运、包车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货车(变型拖拉机)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和假牌假证假维保、面包车(私家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2.非煤矿山。由副镇长王乾旭负责,镇安监办牵头,国土所配合,严格开工复产检查,针对矿山超层越界、不按开采设计开采、附属设施、矿山安全管理混乱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副镇长王乾旭负责,镇安监办牵头,石角派出所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体检,突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风险管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深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规范化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

4.建筑施工。由副镇长罗力凡负责,镇建环办牵头,村建所、公路办、水务管理站等配合,围绕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和车辆伤害等事故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启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两防措施落实,强化重点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强化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现场管理。

5.工商贸企业。由人大主席刘德松负责,镇经发办牵头,安监办、石角派出所、食药办等配合,主要围绕涉尘、涉气、涉电、涉火和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落实和城乡结合部、相关方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严防燃爆和有限空间事故。

6.消防。由副镇长王乾旭负责,镇安监办牵头,石角派出所、政府专职消防队、民政办、综合文化站等配合,抓好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辖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卫生院、超市、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检查,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

7.特种设备。由副镇长王乾旭负责,镇安监办牵头,石角派出所、经发办、食药办等配合,持续开展锅炉、电梯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规章制度情况,设备使用登记、人员持证、定期检验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8.校园。由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李如意负责,三江学区牵头,石角派出所、安监办、综治办、食药办配合,针对校园暴力、消防、食品、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9.文化。由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李如意负责,镇综合文化站牵头,石角派出所配合,对宣传、文化、体育及文化用品批发、零售、印刷复印企业,娱乐场、广电、邮政与通信线路建设及线路维护落实专项整治措施,严格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文化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农(林)水利。由副镇长文仁余负责,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水保站、石角兽医站、石角供电营业所、石角派出所、应急办、政府专职消防队等配合,抓好农业(农机)及农业开发与经营企业(业主)、农业机械销售企业、农用物资销售企业、农产品、渔业、新能源(沼气)、气象灾害与防雷设施农村饮水、水利建设工程施工、水上交通、船舶、水上作业、电站,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企业及其批发、零售企业、林业(森林防火)、农电建设与线路维护、畜牧及畜禽屠宰等管控措施的落实,严格安全大检查,打击农(林)水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1.食品药品。由副镇长王乾旭负责,镇食药办牵头,卫计办配合,严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无证经营,过期超期食品药品,严格监管农村一条龙服务。

12.地质灾害。由政法书记黄代劲负责,镇国土所牵头,石角派出所配合,督促督查地质灾害点监测人严格按要求监测和信息上报,加强地灾点隐患排查治理。

13.寄递物流。由政法书记黄代劲负责,镇综治办牵头,石角派出所、安监办等配合,严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寄递和消防安全。

14.民房住宅。由政法书记黄代劲、副镇长罗力凡负责,场镇房屋由国土所牵头,农村住房有建环办牵头,三个三及以上由村建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重点加强危房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建房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厉打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长杨宗碧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强化督查考核。镇安委会将对本次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并对工作开展不及时、走形式、安全执法处罚不逗硬的单位,并纳入年终安全目标考核。

(三)强化责任追究。在本次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期间,凡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法律责任;凡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厉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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