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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壕镇2019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壕府发〔201910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壕镇2019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石壕镇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綦动防办发〔20196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9227—415日,822—1015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现将《石壕镇2019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9227

 

 


石壕镇2019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2019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春秋防行动),根据区政府、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等相关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我镇2019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职能部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规定,明确职能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努力保障四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发展保护并重、季节综合行动和日常防控工作结合的思路,深入推进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猪口蹄疫、羊口蹄疫、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到100%;狂犬病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目标。按照《重庆市綦江区2019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春防行动时间定为227—415日,秋防行动时间定为822—1015日。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防疫宣传培训。春秋防行动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发〔2016287号)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着力突出养殖业主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宣传,做到宣传到场、到户、到人。突出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防控政策宣传培训,既让广大养殖经营业主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其有序发展、主动防疫、自觉守法意识,又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非洲猪瘟可防可控不可怕,引导其正确对待非洲猪瘟疫情、理性消费猪肉产品。同时应强化对基层兽医人员岗位责任意识和廉洁纪律的教育,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二)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要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健全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各部门和村居要加强工作联动,强化工作保障,确保防控措施落地。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非洲猪瘟的早期报告、鉴别诊断能力。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一旦发现生猪出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或病理变化,要及时报告,迅速做好诊断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落实畜禽强制免疫。按照农业部的规定,按照市级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实施强制免疫的国家财政疫苗补贴的病种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市级财政补贴的免疫病种有犬只狂犬病。就口蹄疫,要求对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就高致病性禽流感,要求对所有鸡、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就小反刍兽疫,要对所有羊只开展一次普查,对未免疫或免疫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就犬只狂犬病,实施代行免疫机制。就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应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对纳入先打后补政策管理的养殖场,要监督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疫苗,自行开展强制免疫。强制免疫仍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各地要组织人员到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开展督促免疫、到中小型养殖场开展指导免疫、到散养户代行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规模场《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站《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

(四)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春防行动期间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依托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巡查制度;对畜禽养殖场,依托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重点强化畜禽养殖场的五个一(即每年开展一轮防疫培训、指导建立一套科学防疫制度、一套科学防疫程序、一套科学监测计划、一套标准防疫档案)监管服务要求和四项制度(即强制免疫制度、精细化监管制度、防疫制度上墙和痕迹化管理制度)的落地。要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免疫、养殖档案的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运动物落地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调运动物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五)开展动物疫情和养殖情况普查。要采取临床检查和调查询问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疫情普查。普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核病、牛羊布病、马传贫、马鼻疽等传染病时,要及时上报、规范处置。特别是发现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典型临床症状的,必须立即果断先期处置,防止扩散蔓延。普查发现仔猪腹泻、猪丹毒、沙门氏菌、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等畜禽常见多发病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防治,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普查数据要以乡镇为单位及时统计归档保存。继续按照《重庆市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167号)要求,对牛羊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普查,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六)开展消毒灭源和驱虫指导。要组织对农村散养畜禽圈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灭源和驱虫保健指导服务,监督中小养殖场和大型养殖场规范、科学、有效落实定期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减少病源污染。要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操作各环节的消毒措施,包括对免疫部位、免疫器械及进出养殖场(户)防疫人员的消毒,加强防疫人员自身防护,防止带毒传播和人员感染。

(七)深入推进兽医工作三项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推行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在养殖环节,要督促动物饲养场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制度落实,对动物饲养场不落实自行检测制度的,要按照《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严格进行处罚;对免疫质量不达标的,要通过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其强化免疫。在产地检疫环节,要严格查验申报检疫动物的监(检)测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并在检疫证明中备注报告编号。以强制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为核心指标,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加强防疫效果评价,充分发挥考核的加力增效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做好春防工作对于防范非洲猪瘟发生、传播、流行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政府负总责,养殖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要求。镇政府成立2019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兽医站站长、镇农服中心主任和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壕兽医站,办公室主任由兽医站站长兼任,专门负责春防日常工作。镇政府将各村的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村委负责人为各村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杨文武     镇长

副组长:   令狐克军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员:      陈国强、王卓书、各村(居)书记、主任。

(二)工作及经费保障。相关站(所)及村委联合开展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由村委推荐当地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兽医站的统一培训并合格后参与防疫工作,兽医站全体职工在春秋防期间协助并监督防疫工作,以保障春防保质保量完成。对于聘请的技术人员采取承包制。由镇政府下拨防疫专项经费合计3.99万元(各村委支付技术人员人工费、工作餐等费用。按150//季,全镇133个社共计3.99万元/两季,工作经费于区级验收后按季度下拨)。

(三)强化行为规范。要加强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规范强制免疫疫苗储存保管和发放、领取记录等,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发生。要规范免疫、消毒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以及消毒不到位引发感染等情况发生。

(四)强化信息管理。镇畜牧兽医站在建立好《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基础上,准确掌握春秋两防行动中的强制免疫等数据,通过重庆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网络填报,并按周统计进度。对在生产的养殖监管单元要及时更新免疫信息和生产信息,对已停产的养殖监管单元要及时作停产备注,以便准确统计相关信息。由兽医站孔令平负责跟踪和督促数据填报工作,若发现填报不及时或者数据异常的,要立即组织补录或修正,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对普查发现的疫情要按规定进行网络上报。

(五)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春秋两防督查,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党政办公室                                   2019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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