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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壕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壕府发〔201916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壕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石壕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9312

 

石壕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四好农村路”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区的相关文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为了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秩序,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让老百姓走上满意路,四好农村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公路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镇安监办、镇经发办、镇建管办、镇旅游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国土所、镇公路办及各村民委员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公路办。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路建设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质量安全责任

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实行施工(监理)、安全、廉政三合同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各责任主体应明确各自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一)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制定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质量责任人。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3.镇公路办明确两名工作人员对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进度,采用监督抽查方式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采用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

4.“四好农村路建设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聘请义务监督员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安全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区交通局或其质量监督机构举报。

(二)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必须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制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2.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合、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1.排水工程。排水边沟沟底铺砌5㎝厚M7.5号砂浆沟底,底宽40cm,深度不小于30cm;设10cm厚、40cmC20混凝土沟壁。排水沟、涵洞等应满足路基排水要求,保持畅通。

2.安保工程。在陡岩、急弯、沿河及路堤高度4m及以上路段,设置18cm×18cm水泥混凝土示警桩,桩长1.2m,露出路面高度60cm,桩间距4m,示警桩上涂黄黑间隔的两种反光涂料。

3.错车道。公路在视距不良路段设置错车道,与路面一并硬化,原则上每公里错车道设置3-5个,错车道处路面宽度不应小6.5m,有效长度10m,两边各设5m渐变段。

4.路面宽度及路面结构。路面宽度4.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混凝土强度C30

5.交通标志安装。标志内边缘距路基边线不小于25cm,尺寸符合要求。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加强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党政办公室                                  20193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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