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赶水镇2019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2019226

赶水镇2019年春季动物重大

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以下简称春防),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形势,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春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努力保障四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发展保护并重、季节综合行动和日常防控工作结合的思路,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明确其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

(一)各村(居)民委员会是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主体,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各村保密度,兽医站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各村(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务必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动物强制免疫和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镇畜牧兽医站职责。兽医站负责对防控物资的订购、供应和使用监管,负责组织人员,具体实施畜禽的免疫注射、驱虫、圈舍消毒、疫病普查、疫病监测、免疫副反应救治、免疫副反应死亡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工作。

(三)财政所负责落实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物资,强制免疫,疫病监测、包括耗材、人工、防疫人员以及免疫副反应补偿等相关工作经费。

(四)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免疫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应免犬密度达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目标。按照《重庆市2019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渝农办发﹙2018249号)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全镇春防工作时间定为220—413日。

四、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抓好以下6个方面。

(一)抓好宣传培训。加强《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动物防疫技术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指导,进一步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兽医人员防疫技能。重点突出突出强调非洲猪瘟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其有序发展、主动防疫、自觉守法意识,又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非洲猪瘟可防可控不可怕,引导其正确对待非洲猪瘟疫情、理性消费猪肉产品。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

(二)抓好非洲猪瘟费控。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健全疫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要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强工作联动,强化工作保证,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要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培训,提高非洲猪瘟的早期报告、鉴别诊断能力。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我镇餐厨垃圾全链条监管,对非法收集、运输、处置和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彻底从源头上截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一旦发现生猪出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或病理变化,要及时报告,迅速做好诊断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出疫点,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抓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农村部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市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的强制免疫病种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纳入市级财政补贴的免疫病种有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对农村犬只由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兽医实施代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和猪瘟: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对纳入先打后补政策管理的养殖场,监督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疫苗,自行开展强制性免疫。强制性免疫仍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开展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开展指导免疫,对散养户代行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档。

(四)抓好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工作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特别加强规模化畜禽场和种畜禽场(两场)监管,监督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引入畜禽隔离观察和检测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管控和消毒,强化灭蚊灭蝇灭鼠、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病毒传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抓好疫情普查。采取临床检查和调查询问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疫情普查。普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时,要及时上报、规范处置。特别是发现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典型临床症状的,必须立即果断先期处置,防治扩散蔓延。普查发现仔猪腹泻、猪链球菌病、猪丹毒、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等畜禽常见多发病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对牛羊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普查,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六)抓好消毒灭源和驱虫指导。组织对农村散养畜禽圈舍集中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灭源和驱虫保健指导服务,务必做到圈舍、活动场地及周边环境全面覆盖。监督指导中小养殖场和大型养殖场建立定期消毒制度,配置车辆进出消毒池(消毒通道)、人员进出消毒室、消毒器械等设施设备,定期对全场环境贴别是圈舍及周边环境、饲养用具等消毒,实时对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等进行有效消毒。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操作各项环节的消毒措施,包括对免疫部位、免疫切斜及进出养殖场户防疫人员的消毒,加强防疫人员自身防护,防止带毒传播和人员感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做好春防工作对于防范非洲猪瘟发生、传播、流行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召开会议,落实好人员。全力确保春防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行为规范。畜牧兽医站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的储存、保管,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贰影响免疫效果。

(三)强化信息管理。畜牧兽医站要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落实专人,通过采取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填报数据,并实时更新。按规定时限上报春防工作总结。

六、监督检查

镇政府将把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综合目标考核,并将组织对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杜绝走过场。督查中,如发现有对工作懈怠、措施不力的将责令及时整改、予以通报批评;如因防控不力导致动物疫情发生,影响较大的,将按行政问责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贯彻实施,统筹组织落实好春季集中免疫各项综合防控工作,把好养殖源头动物疫病预防关,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我镇清净无疫。

 

 

 

 

 

 

 

       

 

 

 

 

 

 

 

 

抄送: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党政办公室            2019226日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