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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建设

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站、所、中心),村(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行动计划(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751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发〔20181)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组公路定义及职责分工

(一)通组公路定义

通组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经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村民小组与建制村、撤并村、村民小组之间以及与外部连接的农村公路。

(二)职责分工

1.镇人民政府统筹通组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村民委员会为通组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组公路的规划、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3.村民委员会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一事一议制度作用,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组织村民筹资投劳,积极主动参与本区域内通组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规划与计划

(一)规划编制

通组公路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区政府批准后纳入镇农村公路规划。

(二)计划编制

1.镇依据本区域通组公路规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发展规划,编报镇通组公路年度建议计划。

2.镇人民政府编制通组公路年度建议计划,结合全建设需求,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下达通组公路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计划。

(三)计划申报要求

1.建设项目已纳入通组公路规划或符合区级补助适用范围;

2.资金构成方案明确;在区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各缺口资金筹集到位;

3.通组公路项目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程序等方式,已解决用地调整、构筑物拆(搬)迁、资金筹集、矛盾纠纷等方面问题。

(四)计划执行要求

通组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各应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计划,对计划内项目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增加或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 

三、建设管理

(一)总体原则

通组公路建设按照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对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的特殊困难路段,经论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适当降低指标,但降低技术标准路段的总长度不得大于项目总里程的20%。降低技术标准路段,需经区交委农村公路管理科、区公路质监站现场核定,同时配套完善交通、安全、警示、限速等设施。

通组公路应该按照有关标准设置排水、防护、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二)建设模式及流程

各村可对通组通畅工程路基部分与路面部分分离实施建设,鼓励路基部分采取群众投工投劳村民自建等方式实施,路面部分按程序开展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承包商承建,详细通组公路通畅及通达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参照附件1

(三)通组公路技术指标

1.通达工程

路基宽度原则上不小于5.5m,局部受限路段路基宽度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4.5 m。路基软弱路段应采取加铺20cm人工手摆片石的方式进行补强,路基表面应加铺不低于8cm厚的级配碎石或泥结石碎石。每公里错车道原则上设置3~5个。在临水、临崖路段,完善标志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边沟、涵洞等排水工程应保持畅通。

2.通畅工程

1)路基部分

路基宽度。不小于5.5m,现有路基宽度不足路段应进行拓宽,错车道应按路面施工标准同步拓宽。

路基强度及平整度。路基工程视道路条件,应进行路基补强及调平,并采取碾压等方式,确保路基密实、均匀和稳定。对于路基拓宽部分及路基软弱路段,应加铺片石补强,确保路基强度。

排水工程。排水边沟沟底铺砌5㎝厚M7.5号砂浆,底宽40cm,深度不小于30cm;设10cm厚、40cmC20混凝土沟壁。排水沟、涵洞等应满足路基排水要求,保持畅通。

安保工程。在陡岩、急弯、沿河及路堤高度4m及以上路段,设置18cm×18cm水泥混凝土示警桩,桩长1.2m,露出路面高度60cm,桩间距4m,示警桩上涂黄黑间隔的两种反光涂料。

挡护工程。针对路基沉陷、边坡滑坡路段应实施护坡、挡土墙等结构设施,提高抗灾能力。

2)路面部分

路面宽度及路面结构。路面宽度不小于4.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小于20cm,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

错车道。通组公路在视距不良路段设置错车道,与路面一并硬化,原则上每公里错车道设置3~5个,错车道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5m,有效长度10m,两边各设5m渐变段

(四)施工图设计

通组公路工程施工图参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设计通用图》执行。

(五)项目立项与财政评审、招标投标

1.通组公路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鼓励各对通组通达工程及通畅工程路面部分在同一片区范围内多项目组合,到区发改委办理立项手续,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办理财政评审手续。

2.通组公路项目应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招标投标。

(六)合同签订

确定承包商后,项目业主应与中标人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必须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或与项目业主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记录一致。按相关规定收取总合同价款的3%履约保证金和总合同价款的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退还。

(七)质量监督、材料送检与施工许可办理

通组公路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业主可将同一片区或同一街镇范围内多项目组合,及时到区公路质监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材料送检,到区交委农路科办理施工许可,参照附件4办理。

(八)质量与安全管理

要落实和强化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通组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成立质量和安全监督小组,落实1~2名有公路工程建设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督,有条件的可聘请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鼓励街镇组建群众参与的公路工程监理组或聘请义务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广泛动员公路沿线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各街镇重点对通组公路建设过程实施监管。区公路质监站加强对通组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九)公开公示

通组公路建设应执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公示牌管理,公示牌应当标明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施工配合比、业主、监理、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竣(交)工验收

(一)验收组织及程序

通畅工程路基部分交工验收原则上由街镇牵头组织,区交委联系各街镇建设工作组、区公路质监站、路面施工单位参加,现场按建设要求逐项检查,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按附件5-1填写),验收合格后,交付路面施工单位施工;通组公路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路面部分交工验收原则上由区交委牵头,区公路质监站、当地政府及项目参建各方代表参加,通达工程验收按附件5-2填写, 通畅工程路面验收按附件6填写。通组公路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和附属工程完工后一个月。

2.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施工总结。

3.镇以正式文件向区交委提出验收申请

4.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验收标准及方式

通组公路验收标准按附件2执行,长度、路面宽度、加宽面积、错车道个数据实计量。其中,通组公路通达工程采用GPS航迹仪器测量长度,通组公路通畅工程采用手推轮式测距仪测量长度。

(三)质量问题处置及质保期要求

1.通组公路通畅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按附件3执行。

2.通组公路通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交工验收后,区交委按规定预留补助资金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后经区交委农路科、区公路质监站、镇公路办共同验收合格后,出具通组公路工程验收鉴定书(参照附件7执行)。在一年内若有破损、断裂等质量缺陷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维修,否则项目业主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维修,其维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四)竣(交)工其他要求

通组公路建设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由区交委按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验收指南》组织验收,可多个项目合并进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五、资金管理

(一)通组公路通畅工程

1.路基部分。路基部分补助资金原则上分两次拨款。第一次拨款在完成路基工程,出具书面验收意见且合格,拨付计划补助资金的50%;第二次拨款在排水工程、安保工程完成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2.路面部分。路面部分补助资金原则上分三次拨款。第一次拨款在路面工程完成,经检测符合质量要求后,拨付应补助资金的90%;第二次拨款在区交委收到竣工资料后,拨付应补助金额的5%;第三次拨款在质保期一年后,经验收符合质保要求的,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二)通组公路通达工程

通组公路通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三)支付审批

通组公路补助资金支付按附件8填写审批。

六、档案管理

项目业主单位对通组公路项目应编制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交区交委存档。竣工资料编制要求及顺序参照附件9执行。各通组公路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

七、廉政纪律

坚持廉政为要,着力打造廉洁工程。相关单位要建立通组公路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建设监督机制,抓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廉政把关,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八、其他事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綦江区通组公路通畅及通达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图

       2.綦江区通组公路验收标准

       3.綦江区通组公路通畅工程质量问题处置办法

       4.綦江区通组公路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及材料送检要求

       5.綦江区通组公路通畅工程路基及通达工程验收表

       6.綦江区通组公路通畅工程路面检测表及签到表

       7.重庆市农村通组公路工程验收鉴定书

       8.綦江区通组公路拨款审批表及补助资金拨款清单

       9.綦江区通组公路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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