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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夏季森林防火和禁止秸秆野外焚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夏季森林防火

禁止秸秆野外焚烧工作的通知

 

各村、辖区有关单位: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区农业农村委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夏季森林防火和禁止秸秆野外焚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各村、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禁止秸秆野外焚烧


作,务必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把森防火和生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责任到人,把每个山头落实到每个人头,杜绝侥幸心理,保持警钟长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狠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夏季高温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村、辖区有关单位要在进山入林等重要路口设立醒目的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告示,明确告知林内林缘严禁用火行为。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村社级会议、张贴告、悬挂横幅各家各户责任书上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防火重要性、生态保护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提高全民主动支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设防,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辖区有关单位要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和禁止秸秆野外焚烧巡查整改力度,在夏季高温时期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检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确认。同时,要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未成年人和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监护、监管力度,加大对重要林区和重要部位的巡查管护力度,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森林防火检查站严格履行责任,严格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实施检查和宣传教育,扣留火种并对人员、车辆做好登记。严格执行“不接受教育不放行、不检查登记不放行、不扣留火种不放行”的“三不放行”制度。

四、落实预案,强化应急处置

严格落实“预防在前,积极备战”的方针。各村、辖区有关单位要及时修订和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处置程序,加强林火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准备充分、监控到位和应急小分队队员人员组织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手机通讯信息畅通,杜绝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要对扑火物资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做到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全力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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