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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季度以来,全区务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当前,已进入高温汛期,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进入关键期和决胜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高温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坚定杜绝大事故、大灾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的核心目标不动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不松劲,针对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特点,在深化重点工作任务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弥补工作中的突出短板,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厉整治重大隐患,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围绕“三件事”,深化党政领导履职

(一)主要领导加强统筹部署。各街镇(园城)和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风险研判,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高温汛期风险分布情况,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人,检查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和重点任务项目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分管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各街镇(园城)和区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风险研判,推动建立完善高温汛期重大风险台账、风险空间分布图,实时更新风险数据库,明确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责任人,做到手中有账、心中有数、管控到位。

(三)着力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街镇(园城)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重大问题归集制度,确保企业、街镇(园城)和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或无力解决的问题,能够依照程序逐级上报归集,由上一级政府或部门协调统筹、限时解决。要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久拖不治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整治;要强化整治期间的监督管理,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灾害。

三、围绕“三加强”,深化重大风险管控

(一)加强风险研判。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照《关于二季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打牢高温汛期安全基础的通知》(綦江府安委发〔201910号)要求,认真总结风险研判工作落实情况。未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的要及时“补课”,已开展的要结合高温汛期形势特点,对重大风险研判的准确性、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责任人的明确性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全面摸清风险分布,全面辨识危险因素,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二)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各街镇(园城)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针对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气候特点,完善风险清单。认真落实《重庆市綦江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工作组行动方案》(綦江府安委发〔201915号)要求,严格开展“四新一重一危”情况(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以及重大变化、危险作业)的针对性风险研判。企业研判出的重大风险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三)加强重点研判和临灾研判。各街镇(园城)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强化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大情况变化前的风险研判。紧密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临灾研判,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对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城市运行、交通运输、通信电力、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围绕“三严格”,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一)严格安全生产“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人员、设备(物品)、工艺、环境、管理等方面,完善高温汛期隐患排查清单,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严格自然灾害“日周月”隐患排查监测。各街镇、负有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日周月”排查监测机制,坚持村(居)日巡查、街镇周抽查、区级负有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月检查的基本要求,做好重点防范期、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和临灾检查。接到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预警后,要加大基层排查监测力度,及时有序做好高危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三)严格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各街镇(园城)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聚焦高温汛期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检查执法,做到精准排查、精准施策。要加强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提升专项检查效果。

五、围绕“三强化”,深化部门监管执法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整治。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高温汛期形势特点,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开展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水上交通,开展“平安船舶”专项整治。建设施工,持续开展“建安”系列集中执法。煤矿,加强瓦斯、水害和顶板专项治理。非煤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作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开展“五化”(风险研判常态化、安全培训全员化、重点重大自动化、监测监控规范化、危险作业指令化)专项整治。工贸,强化粉尘防爆、金属冶炼、冶金煤气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旅游,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景区)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消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地质灾害,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治理。洪涝灾害,开展度汛安全检查,消除度汛隐患,优化防洪调度。森林防火,严格防火期野外用火管控。

(二)强化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要求,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对各类具备法定或者酌定从重情节的违法行为一律不得擅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集中力量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高温汛期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三)强化事故灾害责任追究。严格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坚持依法对企业主体责任和街镇(园城)、区级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实施“一案双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197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渝安监发〔20182号)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三责同追”,没有实施刑事责任调查和追究的,要逐一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六、围绕“三到位”,深化事故灾害响应处置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到位。加快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构建“专、常、群”相结合的应急抢险队伍体系,加快构建切实有效的应急制度保障体系,做到体系完备、责任明晰、运转高效,打牢高温汛期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到位。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监测部门的预测预报成果,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完善预警手段,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险情和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三)队伍演练和应急响应处置到位。消防、防洪、地灾、森林防火、危化、矿山、水上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完善高温汛期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事故和灾害险情发生后能够在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要做好灾情报送、转移安置、款物发放、倒房重建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医治”。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

七、坚持“明察暗访”,深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区政府安委办、区减灾办要组织明查暗访组,严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风险研判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落实不力的实施警示约谈纳入年度考核;对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

                                      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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