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全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总体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部署,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总体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安委201913)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010日,在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大庆期间绝对安全”的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和责任落实

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是各单位当前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大庆期间绝对安全的要求,拧紧思想上的螺丝,上紧认识上的发条,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主线,按照做在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的总体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明确措施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严控事故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问题、整治隐患

(一)紧盯突出问题,抓紧研究解决。各单位要梳理当前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的重点方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要围绕干事的不按规矩干、管事的不按职责管、执法的不按法律查的问题,组织开展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问题的全面检视,尤其是三个必须不落实、部门执法不严格、企事业单位管理不斗硬、一线人员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对梳理出的重点和问题要形成清单,在8月底前集中研究工作措施、落实解决时限和责任人。

(二)严控重大风险,确保措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高温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通知》(綦江府安委发〔201917)关于重大风险管控三加强的要求,认真研判风险,尤其是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大情况变化前的风险研判和重大天气变化时各类灾害的临灾研判。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风险,必须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严密防控。

(三)整治重大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要认真督促安全生产日周月隐患排查和自然灾害防治日周月隐患排查监测制度的落实,要针对引发事故灾害的主要因素及其管控措施形成排查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要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治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整治;要强化整治期间的监督管理,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灾害。

三、针对突出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整治行动

(一)梳理突出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梳理,找准集中执法整治的靶向。尤其要突出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责任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梳理出的突出违法行为形成报告和清单于821日前报区政府安委办(联系人:赵梅;联系电话:61271226QQ邮箱:534990198@qq.com)。

(二)严厉集中执法整治。一是要增量。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扩大检查执法范围,增加检查执法频次。二是要严格。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查不出问题的问题,坚决落实规范执法、依法从重要求。三是要见效。坚决落实执法清零要求,确保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执法处罚强度等三个强度较大提升,保证专项整治期间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要在8月底前逐一核查是否落实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事故,必须严肃调查处理,从严追究责任。对应该纳入诚信管理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实施诚信制约。

四、关键时段严防死守,把好关守好门

(一)强化半个月的盯防。925日至1010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段。从925日开始,各单位必须增强监管检查力量,重点岗位要通过调休等方式确保足够人员,强化对重点方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巡查盯防。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员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建停运措施,确保大庆期间安全。

(二)抓好临灾紧急避险。加强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的监测预警,对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的点,必须落实日夜守护措施。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点,必须采取灾前紧急避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做好值守和应急准备。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做好信息快速流转和衔接处置。要坚持以临战状态备战备勤,一旦发生事故、灾害和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救灾。

五、严格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开展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区政府安委办对部分重点单位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暗访、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二)开展综合督查。9月下旬开始,区政府安委办、区减灾办开展季度综合督查,将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内容。

(三)开展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专项检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201811日以来我区发生的工贸行业领域四涉一限(涉火涉电涉气涉尘、有限空间作业)、煤矿瓦斯等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开展一案双查”“三责同追,是否对事故单位及其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在督查、暗访、突击检查、事故核查中发现的落实不力、整改不实、执法不严、查处不严、追责不严的典型人和事,依照《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197号)《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移送执法执纪机关;对单位实施全区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