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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东溪镇农村用户免费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綦江区东溪镇农村用户免费安装

“漏电保护器”的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相关办公室、綦南供电分公司东溪供电营业厅

《綦江区东溪镇农村用户免费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191011


 

綦江区东溪镇农村用户免费安装

“漏电保护器”的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农村用户免费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我免费为农村用户安装“漏电保护器”(以下称“户保”),保障农村家庭用电安全助力东溪镇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打好脱贫攻坚战,显著提升农村用户安全用电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实现农村已通电用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到50%2020年实现全覆盖,显著提升农村用户安全用电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9年1010日至13日)。成立工作组,召开镇级工作推进会,各村组织召开村社两级宣传动员会。

(二)登记核查(2019年10月13日至30日)。东溪供电营业厅向街镇提供《农村用电户明细表》;各村于1030日前收集《农村用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申请书》(见附件)交经发办赵雪茹处。

(三)现场施工(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0日)。由广汇公司负责农村用户“户保”的安装工作,村社兼职电力“协管员”全程参与协调,安装完毕后由重庆广汇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綦南分公司与户主签订《农村用户漏电保护器移交书》。

(四)竣工验收(2020年11月30日前)。每完成一个村“户保”安装工作后,施工单位向街镇报送竣工验收申请,街镇牵头组织綦南供电公司、村社、农户、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逐户开展竣工验收。

、责任落实

为保证此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特成立东溪镇“户保”工作组:

 长:  灿(东溪镇副镇长)

副组长:何洪平(綦南供电分公司东溪供电营业厅所长)

 员:  (綦南供电分公司东溪供电营业厅副所长)

赵雪茹(经发办负责人)

 苗(党政办负责人)

 勇(财政办负责人)

王永亮(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各村主要领导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经发办: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施工进度组织召开村社级宣传动员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期完成目标任务。

党政办、财政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农村用户“户保”安装过程中信访协调工作

綦南供电公司东溪供电营业厅:负责技术支撑和监理单位的落实,负责本辖区用户“户保”安装的过程监管、安全监管、验收工作。

各村:负责村民宣传动员收集《农村用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申请书》,做好协调工作。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赵雪茹同志负责推进“户保”具体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办公室、綦南供电公司东溪供电营业厅要充分认识农村用户加装“户保”的重要性,要抽调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开展工作,明确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要切实做好安全用电宣传工作,以村村通广播、电视、微视频、短信和微信等多种形式,推介“户保”安装重要性和使用规范,确保工作实效。                                                                               

(三)密切配合。各相关办公室、各、綦南供电公司东溪供电营业厅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农村用户“户保”安装工作顺利推进。

(四)落实责任。各相关办公室、各、綦南供电公司东溪供电营业厅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各履其责、相互协作,打表推进“户保”安装工作,确保2020年农村“户保”安装全覆盖。

 

附件:农村用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申请书

 

  附件

 

农村用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申请书

 

               人民政府:

为防范漏电引发触电人身伤亡、电气火灾、电气设备损坏等事故,特向政府申请免费为      (户主姓名)家中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后的漏电保护器,作为我户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并由我户自行承担后期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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