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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角镇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角镇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石角镇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 11月26日

石角镇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根据綦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綦江区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綦20194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镇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广泛动员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持续强化对敬老院、学校、幼儿园、老乡场、“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按照规模、行业和区域等特点,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要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养老机构、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持续跟踪督改问题隐患,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管机制。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企业单位、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针对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经发办、规建办、石角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石角专职消防队,要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厂房库房开展检查,建立基础台帐。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改善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环境。

(四)推进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乡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制定电气线路整体改造方案,从源头上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城南供电营业所要组织村居开展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敷设安装,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并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城南供电营业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办、石角派出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石角派出所、应急办、石角社区要广泛发动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排查情况录入全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台账。对发现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或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对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限要求,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如期销案;对冬防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挂牌督办,并采取约谈、曝光、抄告行业主管部门等工作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经费,采取临时性特殊防范措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要逐件实地检查验收,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七)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办(站、所、中心)要督促和指导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督办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提高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八)强化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控。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确保“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工作规范、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准备充分,明确落实应急办和综合执法大队消防工作职责,加大消防委托执法力度,打通消防管理“最后一公里”。要继续做实“三级监管”模式,充分动员各级网格力量,加强对列管单位、“九小场所”、住宅小区、村(居)民楼院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石角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九)强化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宣传。各村(社区)、相关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针对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以及居民小区上门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有关单位要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消防安全纳入进程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员、焊工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持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十)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要针对全国两会、市委全委会、市两会、区两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力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特点,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集中培训发动。消安办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网格员和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本行业所属(辖)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严格监管执法。镇消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石角派出所要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注重综合治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社会单位及其责任人,要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畅通96119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制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要对照工作方案,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推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10“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每季度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统筹结合,确保成效。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推进2019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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