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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

2019年,是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2019年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镇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科学评价各村(社区)工作绩效,现将2019年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我镇1233”工作思路,攻坚克难、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突出工作重点,真正考核指挥棒确保今年全镇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工作实效;

(二)突出考核重点,加大考核比重;

(三)村居差异考核,结果拉通排名

(四)定量考核为主,分值与经费挂钩。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34个村(社区)次年1月,由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根据平时工作记载,按照年度单项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上年度各单项工作成效进行打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差距要拉开到15%以上,得分并列的情况不超过50%,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考核分值及内容

实行百分制,村(社区)实行差异化考核34个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实绩40分、党建工作实绩40分,民调工作10分,民主测评5,镇党委综合评价5分。考核内容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总分100分,按40%折算)(A

1.村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项目

经济发展(工业民营经济、商贸和统计、招商引资、旅游)(5分)

卫生健康(8分)

民政、社保、残联工作(10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10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5分)

脱贫攻坚工作(10分)、农业农村(7分)、林业(3分)、水利工作(河长制)(10分)

财务管理(5分)、公路建设与管理(7分)

建设(4分)、市政管理(4分)、环境保护工作(6分)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6分)

2.社区经济社会考核项目:

经济发展(商贸、统计工作)(5分)

建设(5分)、市政管理(15分)、环境保护工作(15)

民政、社保、残联工作(20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10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8分)

卫生健康(10分)

财务管理(5分)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7分)

(二)党建工作(总分100分,按40%折算)(B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分)

2.组织工作(28分)

3.宣传思想、教育文化工作(20分)

4.统一战线工作(4分)

5.人大工作(4分)

6.武装工作(4分)

7.社会综合治理(10分)

8.工会(2分)、团委(关工委)2分)、妇联2分)、老协会(老体协)(2分)

9.档案工作(2分)

(三)民调工作(总分100分,按10%折算)(C

村民调工作由镇党群办牵头,在区民调工作安排之前,按照石角委发〔201738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镇对村的民调考核工作,按综合平均分予以折算;社区民调考核工作,由区对镇的民调考核综合平均分予以折算。

(四)民主测评(总分100分,按5%折算)(D

村(社区)实行双述双评,次年1月,由联系领导带队,召开村(社区)年度述职测评会,村(社区)定员干部向参会群众集中述职测评;镇党委召开年终述职测评会,村(社区)书记向全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辖区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中进行述职测评。其中,镇级领导民主测评分值50分,机关中层干部及辖区单位负责人打分占民主测评分值20分,村(社区)群众代表打分占民主测评分值30分。

(五)镇党委综合评价(5分)(E

根据村(社区)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工作等各个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六)加、减分项:在村(社区)年度综合得分中予以加减

1.加分项:(F)

 ①各村(社区)获得镇党委政府及区级部门表彰一次加0.5,获得区委区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一次加2分,获得国家级表彰一次加5分,

表彰情况以表彰文件和通报表扬依据为准。

②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或“三变”改革成效明显的,加0.5-2分。

③化解一件上级交办的历史遗留纠纷,视其难易程度加0.51分。

④镇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2.减分项:(G)(减分项目在定量考核中不再占分值)

各村(社区)全年工作被镇党委政府、镇纪委及区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被区委区政府及市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被市委市政府及国家部委通报一次扣2分,被国家级通报批评的扣5分,通报批评以通报文件为准。

发生一起越级非法上访,到区的扣0.5分,到市的扣1分,进京的扣2分;发生一起非法集访,到镇的扣1分,到区的扣2分;发生一起群体性恶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扣1分;对群众反映的事项,村(社区)不予受理或解释说明推诿到镇政府,一经查实一次,扣0.5分。

③村规民约未完善的扣0.5分,未严格执行的扣1分。

④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组建的扣2分,已组建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扣1分。

辖区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亡人的扣1分,交警(派出所)现场处理的扣0.1分;村(社区)干部不遵守交规,驾乘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喝酒醉酒开车等行为,发现一起扣0.1分;辖区内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生产、经营、销售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主动及时报告的除外),扣0.5分;辖区内产生食品安全恶劣影响的,扣0.5分。

在巡查、群众举报、哨卡观察等方式获得野外用火行为,镇农业服务中心登记,通知到村到人,一次扣0.05分;发生荒坡荒山火情,10亩以下自行扑灭的一次扣0.2分,10亩以下支援扑灭的一次扣0.5分,10亩以上30亩以下一次扣0.5分,30亩以上50亩以下一次扣1分;发生林地火灾,1亩以下自行扑灭的一次扣0.5分,1亩以下支援扑灭的扣1分,1亩以上5亩以下一次扣1分。

发生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扣1分;村居干部违规办酒查证属实的,每人次扣村集体1分;干部被诫勉谈话或函询等的,扣0.5分。

发现一起未按要求值班并核实属实的扣0.1分。

镇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扣分事项。

(七)一票否决

1.辖区内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

2.辖区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上以上的。

3.辖区内发生一起食药品安全事故的。

4.荒坡荒山火灾50亩以上,林地火灾5亩以上的。

5.未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6.凡扶贫对象出现漏评、错评、错退的。

7.镇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一票否决事项。

凡区对镇实行一票否决的考核项目,镇对村(社区)也同样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的项目对应的考核得分为零分。

   (八)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得分计算方式

村(社区)年度综合得分=A*40%+B*40%+C*10%+D*5%+E+F-G

五、村(社区)先进集体和村(社区)定员干部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年度综合目标得分排名前列;

2.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班子团结,组织力、凝聚力强;

4.民调工作排名前列;

(二)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年度个人考核得分排名前列;

2.爱岗敬业,勤勉务实;

3.业绩较好,群众公认;

4.维护班子团结。

(三)取消评先评优的情形

1.凡被一票否决的村(社区),集体和个人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定员干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集体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考核等次评定及结果运用

(一)奖励等次评定

1.从每个村、社区办公经费中提取1万元和群团经费的一半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经费,分五类(办公经费、工会、青年、妇女、民兵)进行单独考核。其中,在提取的办公经费中单列“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工作经费7.6万,其余提取的办公经费按村、社区年终综合总计得分作为考核总积分,计算每个积分的办公经费,对应计算每个村、社区年度办公经费后一并予以划拨;提取的群团经费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使用。

2.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成绩高低拉通排名一等奖1办公经费10000元,二等奖2办公经费各8000元,三等奖10办公经费5000元;

3.对综合目标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社区)定员干部予以奖励,设书记、主任类先进个人各5名,每人奖励1000元,其他专职干部先进个人15名,每人奖励1000元。

(二)考核惩处

年度综合排名倒数后5名的村(社区)定员干部,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对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村(社区)书记、主任、驻村工作组组长分别进行警示谈话;

(三)考核结果运用

此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干部任用、班子调整、星级党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1. 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2.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组织工作考核细则

3.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4.石角镇2019年度村(居)统一战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5.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武装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6. 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7.石角镇2019年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8.石角镇2019年民政社保残联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9.石角镇2019年村(社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10.石角镇2019年各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11.石角镇2019年脱贫攻坚考核细则

12.石角镇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13.石角镇2019年林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14.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水利工作考核细则

15.石角镇2019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细则

16. 石角镇2019年村(居)财务管理考核细则

17.石角镇2019年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18.石角镇2019年村建设、市政环卫、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19.石角镇2019年社区建设、市政环卫、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0.石角镇2019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1.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22.石角镇2019年村(居)工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3.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团委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4.石角镇2019年村(社区)妇联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5.石角镇2019年村(社区)2019年档案考核评分核准及细则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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