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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赶水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赶水府发〔2019153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赶水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在赶各区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6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及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渝机管发〔201871号)、《关于印发綦江区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綦机管〔2018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保相关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现将《赶水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2019122 

 

 

赶水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及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渝机管发〔201871号)、《关于印发綦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发〔201826号)、《关于印发綦江区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綦机管〔201821号)的要求,制定我镇镇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升我区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实施范围:镇各办、站、所单位,在赶各区管单位。

(三)主要目标。2019年底,镇各办、站、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典型经验模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赵    镇人民政府镇长

组长:王    赶水镇党委副书记

  员:王    镇党政办主任

王中萍  镇党群办负责人

    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镇财政所所长

杨正庆  镇经发办主任

沈彦君  镇服务文化中心主任

    镇应急办负责人

夏英华  镇民社办主任

    镇规建办主任

苏梦欢  镇社保所所长

    镇农服中心主任

    国土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王建军  市场监管所所长

三、工作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收运。各办、站、所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在办公区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各办、站、所要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饭剩菜、动植物油、菜根菜叶、肉骨、果皮等。

2.投放收运。镇内各办、站、所要配备专门的密闭容器并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要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具备场地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都要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处理产出物可作为办公区域绿化用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统一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各办、站、所要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向财政部门履行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后,统一交由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可回收垃圾,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也可以发挥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做到标识明显。各办、站、所要引进有资质、实力强的专业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实现资源再利用。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在办公区每层办公楼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每个大办公室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粘贴或设置统一的规范标识,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按照县环卫、卫生、环保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四、具体措施  

(一)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餐饮浪费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二)提倡源头治理。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办、站、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手段,结合卫生文明单位等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正确投放的带头示范意识,厉行节约,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形成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妥善处置的绿色、生态、环保的机关工作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站、所要把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监督员,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展板、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四)加强示范创建。各办、站、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要早规划、高起点、全方位推进;要参照推介标准添置所需的物品、器具,标识的文字、图案、色彩规范统一;要结合本办公室的素质条件出台垃圾分类引导奖惩办法,发掘成功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先进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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