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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持续提升公众疫情防控的意识和能力,普及推广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人民群众健康,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肺炎组办发〔2021〕7号)精神,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公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坚持联防联控。强化政府在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明确部门任务,加强多部门协作,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确保健康教育工作全方位、全链条、无死角。

坚持科学准确。密切跟踪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及时掌握疫情防控信息,根据各地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确保健康科普知识信息科学准确。

二、规范健教内容,倡导健康行为

(一)强化自我防护。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继续巩固新冠肺炎预防措施,如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等,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

(二)强化社会责任。倡导个人承担传染病防控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行为,知晓并遵守国家法律和疫情不同响应等级的防控规定,接受和配合测体温、检查健康码、隔离等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打喷嚏等症状时外出自觉戴口罩,不随地吐痰,尊重他人健康,履行社会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向公众宣传普及新冠肺炎以及其他传染病研究进展的相关科学知识和信息,回答公众关切的健康问题,引导公众主动从权威机构获取疫情防控知识,弘扬科学、防范谣言。

(四)强化健康习惯。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相关健康问题的健康教育,如近视预防、居家及办公场所运动健身、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合理膳食、科学就医等,促使公众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做好相关健康问题的预防和健康管理,推动形成健康生活习惯。

三、发挥卫健作用,有力推进健教

区卫生健康委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好爱国卫生运动相关任务,创新方式方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区健康教育所制订完善辖区健康教育计划,及时收集、整理疫情相关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开发制作通俗易懂、传播度高的健康科普传播材料,向公众传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等开展健康教育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区疾控中心要根据疫情的变化,及时研究制定我区疫情防控相关核心信息,更新调整其他疾病防控核心信息。鼓励疾控专家开展科普宣传和政策解读,解答公众疑惑。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治新冠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所有门急诊和住院患者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根据本机构特色设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咨询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普及,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推广普及中医防病知识。卫生副校长应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及学生常见健康问题的健康教育工作。

四、强化部门联动,促进健康宣传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贯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精神,有针对性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健康教育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等要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媒体传播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信息的规范和管理,引导各类媒体传播权威机构的科普知识,区级媒体邀请的科普专家应从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产生;要扩展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形式,加强对抗击疫情新闻报道、各类节目优化编排,充分利用新媒体等载体,创新健康教育方式方法,提升传播效果;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健康科普公益短信的发送和提醒。要加强疫情防控和其他健康科普信息监测和评估,及时清理疫情防控谣言,开展舆论引导,对于出现问题较多的网站、新媒体、客户端等平台要依法依规处理。

区教委要组织各类学校将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内容,采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手抄报、演讲比赛等形式加大普及力度,让学生和教职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区科技局要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等科研攻关进展的宣传。

区公安局、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全区监所内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其养成文明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区民政局要引导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根据民政服务对象的健康需求,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知识,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服从社区防控管理;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配合医疗机构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区交通局要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站台、车站等载体,加强健康科普宣传,普及疫情防控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和旅客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农贸(集贸)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商超等的指导与健康科普宣传,推动经营者落实日常保洁制度,维护摊位内环境卫生;推动餐饮经营者推广使用公筷,倡导戴口罩、戴手套、保持手卫生和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注意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

区文化旅游委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场所和旅游企业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做好安全、警示提示,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和文明旅游规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运动场馆疫情防控的管理,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提供运动场馆及居家科学健身、合理运动等健康科普知识和方法,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对人民群众的科学健身指导。

五、广泛动员参与,发挥基层力量

各街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要充分发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作用,发挥社区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调动社区网格员、村(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等队伍力量,开展网格化健康教育指导。要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对辖区居民、办公楼宇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加强健康教育,告知疫情相关信息、就诊等便民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积极对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组织辖区群众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各类健康咨询活动,提高居民疫情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利用自身网络,针对特定人群,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其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区科协要积极发挥科技社团,人才智力资源作用,动员和鼓励涉医类及相关交叉学科科技社团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和治疗的最新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科普知识,为公众解疑释惑;在日常科普中融入应急知识和技能,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工作者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结合,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会同科技、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推动各类科普场馆和科普阵地设立常态化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宣教专区,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计生协会要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群众性健康教育;倡导制定健康家庭公约,提高家庭健康素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发挥基层计生协会工作者、骨干会员、志愿者作用,做群众身边的健康指导员。全区各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作用,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健教效果

(一)各街镇政府要依法领导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普及健康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合理制定健康教育方案, 不断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打造点、线、面相结合宣传阵地,推动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升健康教育效果。

(三)各街镇、区级各部门要做好健康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获取微博、论坛、贴吧等平台的公众健康需求,对不实传言及谣言,及时澄清、避免炒作,做到及时引导、正确引导、有效引导,开展更精准的健康传播。

(四)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技术指导和舆论引导。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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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綦肺炎组办发[2021]7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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