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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任务,为我区推进“一点三区一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全区各级各单位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坚决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2016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工作97次,研究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审议法治建设的重要改革方案和工作制度。

二是全面部署加快推进。研究制定《重庆市綦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目前法治政府建设8个方面175项具体任务已全部完成。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市政府以及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是严格落实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研究区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后,督促各牵头单位根据审议意见,研究清单化的具体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时间点,并充分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审议意见落实见效。

四是全力以赴示范创建。抓好抓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分解《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以清单化形式强化各部门“一盘棋”意识,确保示范创建各项任务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加强示范创建宣传,充分调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示范创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强化督察考核力度。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把依法行政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硬性指标。不断完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综合性督察、调研式督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2020年,组成六个督察组,由区管正处级实职领导带队,对6个街镇、29个牵头部门进行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督促整改6个方面20个问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公布我区权责清单事项4908项,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区1328项依申请办理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到81.87%,全程网办事项(零跑动事项)达到72.97%1305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政府考核区县的许可事项四大指标名列全市前茅。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上推行“1+4+4+9”审批改革模式。创新“首席代表制”获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实现“67证合一”,43个备案类涉企证照无需再办,企业开办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个体营业执照全部现场办结、马上拿照,实现“只跑一次路”。

二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监管,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信用綦江网站归集了80.1万条信用信息,数据量名列全市前列。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科学实施“人才引进暖心10条”“服务企业8条”“项目专员制度”“10亿元规模的企业纾困资金”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排忧解难。开设惠企政策、减税降费专栏,利用服务窗口、基层窗口等平台宣传惠企政策。开展“区领导走访民营企业宣讲”“百场法治讲座进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等活动。编制《綦江区民营经济政策汇编》《惠企政策一本通》等资料,将惠企政策送到企业手中。成功举办了第五届全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签约11个项目,总投资126亿元。在线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签约3个项目,总投资90亿元。

四是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綦江十大行动,创新推行“1+5+N”(基层党组织+民警、律师、和议员、网格员、巡防员+志愿者和社会组织)模式,全力打造“集约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组建新老乡贤,建立“和议员队伍”,不断完善“三级合议制度”,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五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区755922417人建卡贫困人口均已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2.9%下降至零,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从20142010元增加到202012359元,年平均增幅达85.81%,实现“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及时召开綦江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双组长”,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定期召开调度会议、上报工作进度、通报督查等工作制度。在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空气质量优良率、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等持续上升。

(三)提高文件审查质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编制并公布《綦江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定66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程序、备案程序、评估方式和清理方式等,促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2016年以来,共审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330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720条,向市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备规范性文件171件。备案审查街镇(部门)规范性文件52件,对部分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2016年以来,开展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交通和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13次清理工作,全区共保留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71件,街镇(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9件,并全部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办法、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责任追究等8个制度。制定《关于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试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害关系人意见。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点民生领域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三是提高论证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研论证,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完善我区稳评专家库,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分级备案目录制度和第三方稳评机构推介目录制度。

四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充分发挥政府法治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016年以来,审查重大行政决策86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136条;审查政府合同393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1004条。

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率达100%。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加强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严明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全新格局。持续加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1个街镇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执法权。制发《綦江区2020年第一批下放街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依法下放行政权力事项82项,加快街镇政府职能转变。形成《赋予打通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依法赋予打通镇304项行政权力,积极推动15个部门确定22名工作人员定期派驻打通指导,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防止以罚代刑。积极配合区委巡察办探索建立《綦江区巡察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打通行政执法监督与巡察等各类监督的内在联系。

二是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制定《綦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区级和街镇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及时更换行政执法证件,全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351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844人,法制审核人员76人,配备执法设备1025台,外聘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2016年以来,做出行政许可89万余件,行政处罚96万余件,行政强制5.5万余件,行政检查144万余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綦江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委托执法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执法监督通报约谈、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五项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实行“双随机”专项督查,引入第三方法律团队开展案卷评查,对执法不严不实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2020年,成立3个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暨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督查,评查案卷98件,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出具监督检查建议书10份。成功处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与区林业局林权案件管辖权争议等问题,促使机构改革后的行政职能争议妥善解决。公布我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六)强化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办理规程、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高质量办理。认真执行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做好涉及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2016年以来,区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60件,政协提案1620件,办复率100%

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不断推进审计覆盖面。2016年以来,完成审计项目782个,提出审计建议1027条,出具各类报告897篇。

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区政府效能办对各单位落实区政府议定事项,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办,按照“事情不过夜,三天有着落”的工作要求,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我区政府网站全市集结化迁移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专栏建设,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6094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6件。

(七)凝聚工作合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化解纠纷机制。全区共建成1个人民调解中心、21个街镇调委会、381个村居调委会、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5个派驻调解室、2个律师调解室。5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70431件,调解成功70328件,调解成功率为99.85%,涉及金额8752万余元,无民转刑案件和民转治安案件发生。健全联合接访和律师陪访机制,建立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机构,全区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听证、专家论证等工作制度,借助“互联网+”,及时公布复议决定、典型案例等,让公众监督更加有力。探索复调对接,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联动。建立行政复议案审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2016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6件,其中受理205件,并定期通报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加强指导监督。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71件。

三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宪法宣传活动,累计14000余场次。组织全区干部群众参加“千万市民学宪法”知识竞赛,答题5.6万余人,超额完成答题任务。在綦江日报刊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50余件。生态环境局等4个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试点工作。创新固定+移动式“法治茶馆”普法模式,打造“乡里茶谈”普法品牌,全区70%的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达标,现有全国、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1个。建成滨河法治公园、扶欢镇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21个。创新开展“精准扶贫·普法随行”专项行动,被市委办公厅《每日要情》采用,中国法制日报宣传报道。“七五”普法工作荣获全市区县综合排名第3名。

(八)强化培训考查,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坚持把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年度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主体班、专题班、培训班和网络学习的重要内容。累计举办主体班9期,开设法律知识讲座54场次,专题培训班489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6万余人次。建立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组织19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630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参加旁听庭审。

二是加强考查测试。每年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闭卷和全区公职人员年度法治理论知识集中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6%以上。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虽然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教育培训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有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还不够重视;四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少于30日,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未进行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没有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占比不足5%,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程度不足,执法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落后,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单位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和行政执法信息未按要求和期限公开;六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不够;七是矛盾纠纷化解有待进一步创新。投诉举报统一平台未完全建成,依法信访氛围需进一步营造,治理缠访和违法上访的合力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八是全民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相对薄弱,总体数量较少,教育基地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品牌推广力度不够,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提档升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缺乏影响力,本土文化特色体现不够。新媒体普法工作有待提升。普法与执法融合有待加强,普法针对性有待提高。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做好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綦江推进“一点三区一地”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做好规划设计。全力抓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制定工作,高标准制定我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图,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严密、考核监督体系完善。

(二)继续抓好示范创建。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具体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协调配合、齐心协力,逐一细化事项,逐一整改落实,继续抓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我区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使用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二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三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探索创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方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合同文本,保障各方利益,确保项目履约。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要求,完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街镇严格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措施,确保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尽责履职,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明确法制审核机构,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融会贯通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完善工作对接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七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及时建立投诉举报统一平台,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凝聚信访合力。稳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至50%。加大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八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科学编制我区“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普法联系点制度,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力度,深化“乡里茶谈”普法品牌,挖掘创作凸显綦江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提升新媒体普法工作,加强普法与执法融合,提高普法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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