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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98230135/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綦江府办发〔2022〕17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4号)精神,结合綦江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紧密对接重庆市首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积极探索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信任审批、园区一般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审批模式,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建立分层分级调度、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工作约谈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全渝通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以下简称“六统一”),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基于“渝快办”平台“全渝通办”专区开展线上服务,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创新开展“綦万通办”,加快推进綦万政务服务一体化。在“全渝通办”基础上,綦江、万盛之间实现更大范围政务服务事项的同要素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市域“同城通办”。开展街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按照“六统一”要求,公布实施一批全区范围内“同城通办”事项清单,促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综办”深度融合,满足企业和群众同城异地办事需求。

三、推进“跨省通办”。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 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对接“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进一步拓展主城都市区与成都市通办事项,助推“双核”引领相向发展。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与周边省(区、市)、长江沿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的对接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国办发〔2022〕2号)及市政府文件,编制区、街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构建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应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五、优化“渝快办”平台功能。推动“渝快办”一窗综办系统向街镇延伸。加快“渝快办”小程序綦江特色专区建设,实现城市居民水电气讯报装、查询、缴费、过户等利用“渝快办”办理。加强“渝快办”效能监管,落实系统管理员责任,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工作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广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电子归档工作。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应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推出涉企“政务服务微视频”,指导企业完成相关审批。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信任审批、园区一般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街镇,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强化依法依规、需求导向、能力匹配、应放尽放和全程监管,制定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提升放权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 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鼓励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在綦市管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进一步落实“首席代表负责制”,加大对首席代表授权,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持续加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提升车辆检测站服务,优化检测流程和材料,增加车检服务供给。

十二、推广应用“一卡通一码通”。针对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非税缴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缴纳等领域延伸。推进“一卡通一码通”政务服务场景应用。加快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扫码进厅”“扫码取号”“扫码办事”“扫码取件”线下刷卡(居民服务卡)、线上扫码(“渝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十三、高效办成“一件事”。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从公民出生到身后、企业准入准营到简易注销,新增公民婚育、义务教育入学、公民退休、军人退役、公民身后、助残扶残、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灵活就业、企业准营、员工招聘、证照并联注销等“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实施“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商贸促销一件事”等“一件事”改革。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对现有市级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服务水平。

十四、持续推动“减证便民”。紧密对接市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梳理完善和对外公布我区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落实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落实好川渝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区域和范围。根据证明事项在“渝快办”平台上线情况,及时开展证明事项全程网办。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服务。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街镇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办代办事项。对偏远地区推行“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十六、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基层单位政务服务队伍集中培训轮训和片区指导交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推进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挂职学习。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加强与市内外政务中心学习交流,开展互评互学互鉴。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登记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持续开展“晨会制度”和“温情服务四步法”,打造具有綦江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常态化调度机制,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十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联动,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发挥好“办不成事”窗口作用,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提高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十八、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持续践行“事情不过夜、三天有着落”的服务承诺。以企业和群众实际感受为评价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方式。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 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附件: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附件: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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