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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98230135/2022-00074 [ 发文字号 ] 綦江府发〔2022〕29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2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全区普查对象为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专项调查。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綦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壤普查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专家咨询组技术指导组,为普查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共享国土“三调”、现有大比例尺地质图等已有成果资源,为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加强经费保障

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要多方筹措资金,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保证土壤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形成高质量土壤普查成果

全区形成土壤普查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完成土壤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酸化土壤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区土壤专题调查图以及高标准农田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全区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专题调查,形成本地普查专项成果。

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普查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总结,对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211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王德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吕春林    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曹长科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陈晓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张光伦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明朗    区税费征收管理中心主任

罗开品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区水利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李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由成员单位负责相应工作的人员继续担任。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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