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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4-0001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府发〔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9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营造和维护良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环境的通告
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简称“高职分类考试”)将于3月2日—3日在南州中学举行。为切实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实际,现将3月2日—3日考试时段内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考点学校周边100米区域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生产施工作业;城区周边工业企业停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污染的设备和机械;城区各娱乐场所每天12:00—14:30和22:00—次日6:00须停止营业。
二、每天8:00—8:30和14:00—14:30,将在通往考点学校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考试期间,禁止一切无关机动车辆驶入考点学校或在考点学校及周边停放,所有机动车辆在驶入考点学校周边路段时,请慢行并禁止鸣笛。
三、禁止一切闲杂人员出入考点学校;禁止在考点学校附近聚会、喧哗、播放电子声像等;禁止在考点学校门口摆摊设点,兜售商品。
四、考点学校及考生食宿地周边居民,请每天22:00—次日6:00自觉将电视机、音响等电器音量调小,以便考生安静休息。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举报电话:023-48665008、023-48665098)
特此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