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9
字体: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机关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落实《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0年,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81条,含规范性文件16条,政策解读12条,其他公文72条,建议提案办理725条,财政数据、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206条,政府公报12期,政府会议30次,采编发布政务动态信息9000余条。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1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5件,无法提供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有序。一是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条例》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障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有效性。二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及时开展了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经区政府办公室初审、市级对口部门审核反馈后,区政府办公室进行了汇总整理,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发布实施。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设立了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直观展示各项信息。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制定了《綦江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全面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四)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功能,完善栏目设置和页面布局升级。二是制定了《重庆市綦江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从组织管理、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建设、内容管理、安全防护、监督考核等方面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从而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三是推进政府网站迁移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020年已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以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为全区唯一政府网站,建成1个主站+36个部门网站专栏+21个街镇网站专栏,统一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力度加强。一是切实加强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日常维护检查,强化对网站巡查,进行24小时值班,有效保障网站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序。二是组织348人次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府系统公开信箱管理等工作的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6

16

1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綦江区人民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可读性不够强。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居多,结合图表、视频等较少,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2021年,綦江区人民政府机关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