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包括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转变公开职能,提高政策公开质量,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考核。

(一)主动公开。深化政府门户网站政信息权威发布平台作用,指导全区各单位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5751其中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个,政策文件41,政策问答482,动态政务信息6168条,建议提案250,其他信息8803条。指导全各单位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工作,加大图文、视频、问答等呈现方式,避免误解误读,使政策解读通俗化、形象化、多元化。2023年,发布各种形式政策解读33,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解读率100%,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办理,强化司法部门、法律顾问答复前审查践行便民原则增加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环节,耐心为申请人做好解疑释惑实行街镇部门依申请公开报备制度,指导街镇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1件,包括自然人申请20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其中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全部依法依规答复办结,答复100%因依申请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案3件和未经复议直接行政诉讼案1均为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优化政策文件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库和主动公开公文库的融合,对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按发文机构、主题、类型进行精细化管理,便于公众一键查询率先在全市上线了全网通用、全区互联、全域共享街镇部门规范文件库实现应备案、尽备案,应公开、尽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求文件起草单位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流程的办文程序,有效防范风险舆情。发《綦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解读》,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详实、细致的剖析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因地制宜强化方案落实,切实有效转变公开职能,提升落实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专页的内容集成、联动展示,上线惠民惠农资金补贴行政执法公示特色专栏及时回应百姓关切,提醒、督促各单位网上信箱办理答复工作继续发挥全区49家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的传播优势,及时发布、转载重大决策、关切回应焦点问题强化日常监测和政务新媒体错字整改,要求各单位在当日完成错敏字信息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常态化运行。对21个街镇、区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村务公开,将涉及的惠民惠农资金向村民进行定期公开,充分发挥了线下渠道实效,提升了群众的体验感。优化了政府公报期刊赠阅范围,做到应赠尽赠,提升政府公报编发工作的精细化水平。2023年,共编发政府公报9

(五)监督保障。坚持“全链条”、“闭环化”管理,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整改。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其中,业务培训4次、政务公开培训2、政策解读专题培训4次。强化月检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全流程、全方位检查,全年共发政务公开专项通报6、整改通知9。加大监督力度,细化考核实施细则,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9

1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1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专区的规范化运转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自查整改+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管理力度,确保政务公开专区规范有序运转,真正发挥线下渠道实效,提升群众体验感。二是适时培训。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发展,适时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考核。结合我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考核机制,修订《綦江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建立更为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