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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四举措助推城市建设发展

日期:2020-09-07

一、强化统筹,量力而行区级财政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统筹整合中央、市、区级专项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支持促进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内生动力的项目,特别是群众受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不搞运动,不搞大拆大建,确保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有序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二、积极争上,做好保障。区财政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政策支持,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积极市场运作,多方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城市建设发展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竭力做好资金保障。

三、预算约束,全过程管理。从项目储备到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成熟前期工作项目开始实施时,区财政安排成熟项目前期工作周转金予以支持;在项目立项时区财政通过审查资金来源对项目是否实施予以控制;在预算评审委托时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再次审核资金筹措及平衡方案,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资金拨付时实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严把支出关口、严格支付程序,严审支付手续;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先审计、后审批”,区财政局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对工程项目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

四、注重绩效,加强监督。区财政督促并指导城市建设发展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一些社会关注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用于来年预算安排参考。同时区财政会同区审计部门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查,切实保障城市建设发展项目投入精准性、实效性、发展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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