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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乡镇煤矿安全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5-05-28
各产煤镇煤办、乡镇煤矿、局有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区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全区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经局研究决定,特制定了2015年乡镇煤矿目标考核办法。现将考核办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死亡1人扣20分。
(二)局安全检查每发现一条安全隐患和问题扣0.1分(以下达的执法文书为准)。
(三)未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数据、资料,每一次扣1分。
(四)煤矿企业每月未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工作扣2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未达到局规划等级扣15分/次(上、下半年各评一次)。
(五)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矿本级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培训扣2分/次,未及时送培扣2分/人。
(六)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演练,每次扣3分(以提供的照片和资料为准)。
(七)发现井下工人未按要求投保扣1分/人。
(八)未按时参加会议扣1分/人.次,无故缺席记3分/人.次。
(九)井口视频、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每次扣1分,出现故障后煤矿自身能排除而未及时排除的扣2分/次。
(十)未按要求完成市、区下达的其它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每项扣5分。
以上考核扣分数累计叠加。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是对考核扣分数最少的9个煤矿企业区安监局予以通报表彰,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二是考核的排名作为煤矿复产验收检查排序的重要依据;三是区煤炭协会运用考核结果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由区煤炭协会制定,并报区安监局备案;
三、其它有关要求
(一)强化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乡镇煤矿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王周祥,副组长:严天发、王名坤,成员由涉煤监管人员组成,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技术装备科,牵头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通报。
(二)考核内容中第二、三、五、六、七、八项由局煤矿安全监管牵头负责考评,其它科室配合;第一、四、十项由局安全技术装备科牵头负责考评,其它科室配合;第九项由局安全信息中心牵头负责考核,其它科室配合。
(三)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作好平时考核工作数据、资料的
收集。
 
附表:2015年乡镇煤矿目标考核评分表
 
 
 
               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日
 
 

附表
2015年乡镇煤矿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及扣分办法
存 在 的 问 题
扣 分
评分人签字
备 注
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死亡1人扣20分。
 
 
 
 
2
局安全检查每发现一条安全隐患和问题扣0.1分(以下达的执法文书为准)。
 
 
 
 
3
未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数据、资料,每一次扣1分。
 
 
 
 
4
煤矿企业每月未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工作扣2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未达到局规划等级扣15分/次(上、下半年各评一次)。
 
 
 
 
5
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矿本级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培训扣2分/次,未及时送培扣2分/人。
 
 
 
 
6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演练,每次扣3分(以提供的照片和资料为准)。
 
 
 
 
7
发现井下工人未按要求投保扣1分/人。
 
 
 
 
8
未按时参加会议扣1分/人.次,无故缺席记3分/人.次。
 
 
 
 
9
井口视频、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每次扣1分,出现故障后煤矿自身能排除而未及时排除的扣2分/次。
 
 
 
 
10
未按要求完成市、区下达的其它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每项扣5分。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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