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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登记办事指南

日期:2015-12-25
 
事项名称
户外广告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3项;
3、国家工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五条;
4、《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六。
申报材料
1、《重庆市户外广告发布申请表》;
2、发布者的身份证明或代理发布户外广告的经营资格证明;
3、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
4、广告设计样稿(A4字彩色打印、一式两份);
5、代理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应提交委托方的证明文件;
6、发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7、依照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材料提供人使用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
 
受理机关
区工商分局广告科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收费项目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
綦江区工商分局广告科:023--4862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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