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19年3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
綦江区2019年3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
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文件要求,现将审查符合低保就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9年 12 月 17 日— 2019 年 12 月 23 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401429
联系电话:48671130 87260808
联系人:文雨 佘虹霞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并署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綦江区2019年3季度符合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綦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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