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
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对郭扶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镇党委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目前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党的领导抓整改。镇党委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全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无条件照单全收、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切实履行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强化统筹推进抓整改。镇党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党委会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郭扶镇党委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郭扶镇党委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统筹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全镇各级党组织及时召开党(总)支部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细化整改“问题清单”,明确镇党委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整改工作负总责;镇其他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联系领域的整改工作;各党(总)支部书记为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本单位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办、站、所(中心)各司其职,全面落实整改。
(四)强化督查问责抓整改。完善问责机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把巡察整改结果作为镇、村干部日常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20年5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全面自省整改。镇纪委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巡察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针对“党委统筹稳定和发展的力度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5月27日,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社会综合治理精神,进一步提升镇党委统筹稳定发展的能力。镇党委每月研究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全面梳理排查群众反映集中的土地复垦、滑坡地带搬迁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问题,落实了镇级领导包案,组建了工作专班。
2.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修订完善了郭扶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印发了《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关于修订<郭扶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郭扶委发〔2020〕26号);
(2)落实专人记录党委会内容,党委会记录经镇组织委员初审后,呈报镇党委负责人审签,确保原汁原味记录讨论决策过程;
(3)对党委会议定的事项,落实专人跟踪了解办理进度,形成党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跟进统计表,镇党委负责人在党委会上通报,确保议定事项落实落地不走样。
3.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民主生活会缺少思想交锋”的问题。按照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2020年5月25日,召开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办公室负责人和所挂村负责人深入开展交心谈心,主动征集意见建议,切实打消思想顾虑。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讲自己的缺点不回避、不遮掩,发表批评意见实事求是、直白热辣,提出意见建议109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部分基层党员是非观淡漠,好人主义思想严重”的问题。2020年5月11日至27日,以挂村领导为组长,对全镇22个村(社区)开展了班子回访,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掌握了解村(社区)干部和部分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荣辱观,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针对“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2020年5月,制定《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党委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开展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是“对标对表开展‘两学一做’还有差距”的问题。2020年4月17日制定并下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关于规范开展2020年“主题党日”的通知》(郭扶委发〔2020〕14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对基层党组织4月至6月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常态化通报党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数据,从4月开始每月通过组织工作群、党务工作群、机关工作群通报支部学习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2019年10月、11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机关党员、村(社区)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做到边巡边改;2020年6月11日组织镇属各党(总)支部书记、委员、党务干部(党建联络员)及下设党支部书记和镇派党建指导员参加郭扶镇2020年基层党务工作专题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流程、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务知识,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意识形态领导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郭扶委发〔2018〕32号)要求,认真传达学习、切实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2020年5月27日,镇党委会专题研究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所有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和工作任务。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2020年6月,制定并下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郭扶委〔2020〕11号),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力量,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郭扶镇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区管领导干部2019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
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郭扶镇人民政府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明确发布内容、审核流程,落实管理责任;制定《郭扶镇机关工作群管理规范》,明确群内人员范围、消息发布要求;2020年5月重新清理摸排意识形态类阵地,并建立专项台账,每个意识形态阵地明确1名信息员,严格按照郭扶镇论坛讲座场所管理办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0年2月开始,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到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针对“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干部选任程序有缺失”的问题。2020年5月13日,镇党群办集中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2020年6月20日,镇党委学习了《綦江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科级负责人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人社发〔202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理解和掌握,从严把握选人用人关,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单位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严审档案、党委会决定、公示等相关程序,执行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决策制度。
二是“全程纪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选人用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任前公示等资料的归档整理,明确专人,明细责任,加强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全程纪实到位、资料可查,使干部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三是“执行日常考核监督不够严谨,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无民主测评等程序”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以及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规定,结合綦江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考核办法,严格逗硬考核,执行个人工作纪实、民主测评、党委会审定、公示考核结果等程序。
2. 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党建工作缺乏统筹谋划,专题听取和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够”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制定并印发了《郭扶镇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统一的安排部署,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和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开展了全覆盖专题研判。
二是“对基层党建工作监督和指导乏力”的问题。镇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对所挂村(社区)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从驻村干部中指派一名党员担任村(社区)党建指导员,指导各村(社区)抓好抓实党建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2020年村(社区)组织工作考核办法,细化了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等考核内容的具体任务。
三是“组织生活不健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和教育。2020年6月11日,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流程、组织生活会等重点内容进行培训指导。制定并下发《郭扶镇<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填写规范》,指导各级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并规范填写支部会议记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2020年6月8日,修订并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郭扶府发〔2020〕40号),对公务接待等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按照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镇财政办对所有支出票据进行事先审核,审核后方能进入签字审批程序,针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报销。
二是“违规吃喝、同城接待时有发生”的问题。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镇所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在本辖区外”和“镇辖区内单位间不安排公务接待”等内容,对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作了明确规定。针对“2017年期间以‘工作联系’名义报销餐费”的问题,对违规产生的同城接待670元餐费,已责令经办人员全部清退完毕,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廉政约谈和批评教育。
2. 针对“推动滑坡地带搬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镇党委专题研究,落实相关分管领导牵头,对安平村任家榜滑坡搬迁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
(2)根据梳理排查和现场核实情况,对19户已领取地灾搬迁补助原房未拆除或原房部分未拆除的房屋,按要求进行了拆除。
(3)进一步加大对地灾搬迁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鼓励目前未搬迁的5户(其中3户长期在外)群众及时主动搬迁避让,按照地灾搬迁补助政策,在原房拆除后按程序申领地灾搬迁补助。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 针对“监督执纪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纪律教育缺乏经常性、有效性”的问题。扎实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专题警示教育。2020年5月1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书记、主任开展了扶贫领域“以案四说”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中人警醒梦中人。对我镇2016年以来查处的违纪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切实把执纪审查成果转化为教育警示效果。镇纪委集中学习《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委发〔2017〕25号)文件精神,提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是“对区委安排部署的违规吃喝等4个专项治理抓落实不够”的问题。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通过专项督查、信访举报、审计发现、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和渠道,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治理实效,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镇纪委主动发现问题力度不足”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司法所等派驻单位开展了全覆盖走访,联合郭扶派出所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利用日常接访、深入走访、民生监察平台、网络舆情、财务审计等方式,增加发现问题的渠道。认真调查核处各类信访件,积极化解信访存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
2. 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2020年5月9日,制定并印发了《郭扶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郭扶府发〔2020〕39号),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降低工程领域廉政风险。
二是“村级财务监管缺位”的问题。经过广泛调研,于2020年7月6日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村居财务管理制度》(郭扶府发〔2020〕50号),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监督管理教育不够”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大对各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从严考核,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镇纪委监督执纪逗真碰硬力度,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2020年4月9日,联合区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调研村居监察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4月29日,对各村居监察监督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制定了工作任务清单,提高其开展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针对性。镇纪委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廉政约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2020年4月21日,镇党委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廉政约谈工作的通知》(綦江委办〔2015〕57号)精神进行了再次学习,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所分管领域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考核。制作了《綦江区郭扶镇领导干部廉政约谈记要》,要求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对所分管领域和所挂村居干部开展廉政约谈1次,强化廉政约谈的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三是“党委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举措、办法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了《郭扶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郭扶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郭扶镇2020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4个,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等廉政风险点较多、廉政风险较大等重点领域的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监督制约的“笼子”;以民生监察平台为依托,对全镇党员干部及亲属涉权事项落实全方位、无死角实时监督。
(七)脱贫攻坚还需加大力度方面
1. 针对“落实上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种植业产业作假问题进行了补种清退,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的问题。经核实,已于2019年8月对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其中,对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以上二人向镇党委作书面检讨;对该村综合服务专干、义务监督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对建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有黄某某户由于整改不及时,导致现在无法退出国家扶贫系统,仍享受政策”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户已于2018年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且收入水平达到脱贫标准,已按程序上报区扶贫办作为稳定脱贫户,但由于政策原因无法退出。鉴于此,经镇党委同意,对造成整改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追责处理。2020年6月21日,挂村领导对该村“两委”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对时任包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2020年6月21日,镇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对该户当时的帮扶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2. 针对“党委统筹脱贫攻坚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其他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各机关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学习,牢固树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意识。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强化以党建助推脱贫攻坚,认真组织村级党组织书记、专职干部、扶贫信息员和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等参加各类脱贫攻坚工作培训。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办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突出考核脱贫攻坚工作,从2019年的倒扣分制(最多扣10分)变为直接设置20分的正向考核指标,倒逼各村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对扶贫资金监督使用不到位”的问题。镇财政办建立和完善了2015-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台账和资金台账,于2020年6月16日会同镇扶贫办对龙泉村正在实施的“户户通”人行便道建设工程进行了抽查。对于扶贫项目,将绩效自评报告作为工程款支付条件、内容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区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和要求下,经过边巡边改、集中整改,郭扶镇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机关各项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次梳理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抓常抓久,既治标更治本,努力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深化激发郭扶事业发展的新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通讯地址:綦江区郭扶镇交通路43号。
联系方式:48430567
邮政编码:401432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