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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19年度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公示(下半年申请第二批)

日期:2020-12-04

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现将拟发放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401429

联系电话:48671130   48613320

联系人:文雨   李国凤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綦江区2019年度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公示表

綦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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