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 建设任务公示

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
建设任务公示
经研究,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了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056,023-85888945,12317。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
(第二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綦农委〔2021〕39号
各街镇经发科(办)、农服中心、财政所,区农业农村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綦扶办〔2021〕5号),现将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此次安排区级扶贫专项资金21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脱贫户到户产业补助、产业发展、产业管护等项目,从綦江区脱贫攻坚2021年项目库中选择。
二、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要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内容与綦江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内容一致。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自觉遵守环保、国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属地街镇要切实担负起项目监管的责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委下属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加强项目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项目验收
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务必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向当地街镇农服中心或经发科(办)提出验收申请。区级项目指导单位在镇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开展区级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单位是区级单位的,由项目属地街镇先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开展区级抽查验收。区级检查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建设进度,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等第三方进行验收。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总结验收和接受审计的依据。
四、资金和绩效管理
各街镇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认真总结分析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用于农业产业项目的投入情况、项目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真实、客观反映农业产业资金项目成果,并填报附件2。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严格公示公告制度
要按照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0号)要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管理举报电话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做好资金管理使用
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綦江财发〔2019〕353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七项制度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6号)、《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29号)执行。
附件:1.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2.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
自评表(通用表)
重庆市綦 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 3月31日
附件1 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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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财政资金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项目指导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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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文号 |
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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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脱贫户到户产业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綦江财发〔2021〕1号 |
1430 |
全区 |
优质稻2亩及以上、200元/亩;油菜2亩及以上、100元/亩;高粱2亩及以上、200元/亩;生猪2头及以上、500元/头;蔬菜2亩及以上、300元/亩;山羊10只及以上、400元/只;肉兔常年存栏50只以上、30元/只;牛1头及以上、1000元/头;水产养殖水面1亩及以上、400元/亩;经果产业(含柑橘)相对成片按常规株距栽种2亩及以上、500元/亩;管护原有经果1亩及以上、100元/亩;蜜蜂4群及以上、500元/群;鸡鸭鹅家禽三类总数40只及以上、10元/只;构树2亩及以上、700元/亩。 |
规划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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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蜂产业发展 |
区畜牧站 |
綦江财发〔2021〕1号 |
100 |
全区 |
支持建设30个标准化蜂园(蜂群存栏不少于50群) |
畜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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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稳黑山羊产业发展 |
区畜牧站 |
綦江财发〔2021〕1号 |
100 |
全区 |
1.赶水1个标准化种羊场建设,引进种羊200只;2、安稳4个羊场引进种羊300只;3、60个养殖场(户)(含贫困群众)羊圈建设 |
畜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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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贫困村产业管护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綦江财发〔2021〕1号 |
220 |
全区25个贫困村 |
25个贫困村产业管护 |
农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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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0年振兴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试点 |
振兴村民委员会 |
綦江财发〔2021〕1号 |
16 |
隆盛镇振兴村 |
发展优质稻达到20亩、蔬菜达到20亩、水产养殖达到20亩、家禽总数达到500只任意一个标准的适度规模经营可补助1万元政策从贫困户扩大到所有农户。共申报16户,1万元/户。 |
规划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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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坝村茶园建设 |
中坝村民委员会 |
綦江财发〔2021〕1号 |
30 |
三角镇中坝村 |
打造标准化茶园一个,支持种苗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 |
农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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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峰村青卜塘产业发展项目 |
中峰村民委员会 |
綦江财发〔2021〕1号 |
30 |
中峰镇中峰村 |
打造玫瑰园一个,支持种苗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 |
规划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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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社会化服务经果管护项目(柑橘及打通银杏产业管护)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綦江财发〔2021〕1号 |
204 |
全区 |
管护银杏产业,补助400元/亩。2017-2018年新发展柑橘管护,补助400元/亩,面积以实际验收为准。 |
农服中心 |
附件2
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通用表)
(20 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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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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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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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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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以上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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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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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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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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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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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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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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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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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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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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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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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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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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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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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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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请项目完成后一并提交该绩效目标自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