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2021年“家庭和谐计划”社工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函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1年“家庭和谐计划”社工服务项目
比选邀请函
为了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结合乡村振兴工作,为群众提供专业婚姻家庭社工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感,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拟比选2021年“家庭和谐计划”社工服务项目实施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社工服务机构与行业组织前来参与比选。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2021年“家庭和谐计划”社工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项目预算经费:
婚姻登记专款资金10万元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与行业组织,且年检结论无不合格记录;
2.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明确的财务管理、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3.有一支能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4.有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二)项目设置要求
1.工作平台:“家庭和谐计划”项目辅导室,即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内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配套相应的硬件设施(电脑、打印机、桌椅等)。
2.工作团队:提供2名全职人员,至少须配备1名以上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全职社工,全职社工原则上不更换,如有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进行报备。
3.项目督导:聘请专业督导1名,项目督导应具备从事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并取得讲师以上职称(申报该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督导)。
4.服务内容:“家和计划”项目以“倡导婚俗新风,引领和谐新风,吹响幸福新风”为服务理念,在三大示范服务内容基础上,申报单位须打造一个特色服务方向,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承载主题。
(1)家和—婚俗风尚。服务围绕营造良好的婚俗风尚,开展三类服务建设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婚俗改革的主攻方向、服务举措和路径方法,推动辖区婚俗改革工作积极发展。一是文化类建设活动,倡导文明婚俗文化。如围绕文化营造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主题活动和互动活动等,提炼具有地方元素的婚俗文化和深化现代婚礼内涵等。二是开展家风类建设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如开展家风主题课堂、评比活动、诵读活动、学习活动和巡讲活动等。三是开展平台类建设活动,强化引领示范作用。如建设室外颁证基地、婚俗文化展厅、婚俗文化示范基地和婚姻文化博物馆等。
(2)家和—和谐引领。服务积极引领和谐家庭的发展,开展三项行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婚姻家庭建设的创新做法和区域特色。一是开展“十全十美”行动,促进家庭和美建设。围绕“十全十美”寓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沙龙活动、小组活动、颁证活动和集体婚礼等。二是开展“和谐家庭”行动,促进家庭和谐建设。围绕“和谐家庭”的建设,开展婚前教育、新婚辅导、婚姻辅导、离婚冷静期服务和长程跟踪服务等。三是开展“赋能家庭”行动,促进家庭能力建设。围绕“赋能家庭”主题,开展主题课堂和主题活动,开发家庭成长手册和视频,形成服务模式和服务体系。
(3)家和—幸福养成。服务积极为市民传递幸福、守护婚姻。按照“一个中心,两个体系,四大亮点”的思路推进,具体为以“幸福七年之养”为中心,建设全方位婚俗改革服务体系和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形成幸福文化、幸福仪式、幸福守护、幸福养成四大亮点,有效引导婚姻家庭关系从被动“治病”到主动“防未病”的转变,实现婚姻家庭从“七年之恙”到“七年之养”。
(4)以上服务内容可根据婚姻家庭辅导、乡村振兴工作现实需要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前实施单位必须提前一周将服务方案报送綦江区民政局审核。
5.服务产出:围绕“倡导婚俗新风,引领和谐新风,吹响幸福新风”服务理念,立足“家和—婚俗风尚”“家和—和谐引领”“家和—幸福养成”三类示范服务,形成系列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有亮点的服务活动、有创新的服务举措、有特色的服务体系、有示范性的文创产品和有影响力的媒体报道等。
5.经费支付:
1.项目经费的拨付方式。项目经费10万元分两次拨付,项目签约后拨付50%的专项经费,项目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50%余款。
2.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经费预算应合理合规,原则上人员工资经费不低于60%,宣传经费不高于10%,督导费用不高于10%,管理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服务期限: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
(三)项目监管
1.綦江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社工服务站所在的村(社)组织为项目协管单位,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和协管单位报告项目实施情况,不得分包、转包和无故调整执行方案。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2.项目执行期内,若查实执行机构资质造假,合同即行终止,并追回项目资金。
3.执行期内开展项目中、末期绩效评估,末期评估为不合格等次,不予拨付项目尾款。
4.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 20 日内将督导服务协议报
送至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存档,并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报送社工工资银行打款回执单。
5.审计机构不定期对项目单位的财务支出和凭证进行综
合审核,如发现不规范者,限期整改。如有违规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追回资金,承担相应责任,我局保留项目执行责任追究的权利
(四)项目结项要求
按照项目方案执行项目,达成预期目标,通过区民政局组织的评估,合格等次可结项。
二、申请资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的材料需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具体内容为:一是《婚姻家庭社工服务项目申报书》材料纸质件。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三是开户许可证;四是全职、兼职社工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项目督导职称证书、社工服务机构登记证书、评估等级证明、曾经承担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文件、机构荣誉证书等。
(二)本次申报只许有一个方案,多方案的将不被接受。
三、评审时间及资料接收
评审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点30分
评审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二会议室
资料递交:各申请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点30分前将申报文件交到比选评审现场。
联系人:石敏阳;电话:48658895
四、成交原则
由綦江区民政局2021年“家庭和谐计划”社工服务项目评审小组确认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条件符合采购要求后,按照《綦江区民政局2021年“家庭和谐计划”社工服务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进行比选评审,选出得分最高的机构或行业组织作为綦江区民政局婚姻家庭社工服务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1. “家庭和谐计划”项目申报书(2021年)
2. 2021 年“家庭和谐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家庭和谐计划”项目申报书
(2021年)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制
2021年11月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参选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
二、为保证统一规范,请按照说明在申报书规定的空白范围内填写各项内容,勿对格式进行修改(可顺延,但应保持申报书整体美观)。凡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层次混乱、语句不通等,一律不纳入评审范围。申报书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专业性。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践行民本、服务家庭”的理念,正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
(二)效益性。申报书应围绕结果导向,列出服务可量化的产出、可评估的实施效益和预期社会影响成果等质量导向的效益。
(三)创新性。申报单位应在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服务技术、标准、程序等方面有创新突破,开创婚姻家庭社工服务项目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运作方法与模式。
(四)可行性。申报单位应结合自身资源和能力、所服务对象的情况等方面,充分论证服务的可行性,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本申报书由綦江区民政局负责监制并解释。
承诺书
本单位保证此项目申报书填报的所有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在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信息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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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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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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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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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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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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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奖励 |
(请列出贵单位近三年在社会工作领域所获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请从最近一次获得荣誉开始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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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的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项目金额 |
项目绩效成果 | |
二、申报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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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婚姻登记处+社区 | |||||
主要服务对象(直接益 人群) |
直接受益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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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受益 人 群 |
间接受益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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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职称/职业资格 |
办公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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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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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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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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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职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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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兼职 人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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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背 景 |
1.需求性分析:服务群体面临哪些现实困难,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是什么,解决该问题的必要性;
2.可行性分析:申报单位有什么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优势(建立的标准和模式等)、实践经验优势、专家团队优势等可以重点解决上述人群的困难和需求;
3.创新性分析:在项目概念、服务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有创新突破,是否能建立项目的特色服务与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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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针对服务对象的目标和项目建设与经验总结提炼两方面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必须明确、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突出项目的效益性、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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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案 |
1.项目配套资金及人力物力保障:机构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哪些人力、设施等方面保障;
2.项目支持网络:其他参与机构,高校、社会服务组织、协会等支持网络;
3.项目理论
4.服务方法
5.服务内容:服务内容设计围绕“家和—婚俗风尚”“家和—和谐引领”,“家和—幸福养成”。
6.特色服务
7.社会宣传手段:如何来扩大“家和计划”项目知晓率;
8.其它相关方面:请各机构自行思考填写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内容。 | ||||||||||||||||||||||||||||||||||||||||||||||||||||||||||||||||||||||||||||||||||||||||||||||||||||||||||||||||||||||||||||||||||||||||||||||||||||||||||||||||||||
进度安排 |
请以表格的形式列出项目进度安排,服务安排明确到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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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量化 产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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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及监督 |
(如何加强对项目的统筹安排、过程管理、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等,采取哪种监督方式确保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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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
(对受益人群、所服务社区/单位/区县、当地社会工作发展等的影响;对社工行业的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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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预算 |
申请项目经费 | ||||||||||||||||||||||||||||||||||||||||||||||||||||||||||||||||||||||||||||||||||||||||||||||||||||||||||||||||||||||||||||||||||||||||||||||||||||||||||||||||||||
支出明细 |
预算明细 |
金额 (万元)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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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经费 | |||||||||||||||||||||||||||||||||||||||||||||||||||||||||||||||||||||||||||||||||||||||||||||||||||||||||||||||||||||||||||||||||||||||||||||||||||||||||||||||||||||
支出明细 |
预算明细 |
金额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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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2021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数 | |
申报单位 (20分) |
申报资质(5分) |
内部管理框架和制度完善,机构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曾获得部级、市级、县(区)级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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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10分) |
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社工,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专职社工与其它社工项目人员无重叠;建立志愿者队伍;有高校、其它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参与;聘请专业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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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经验(5分) |
项目经验丰富,有执行类似项目经验,项目曾获得部级、市级、县(区)级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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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70分) |
项目设计(30分) |
前期调研数据、依据客观真实;服务框架清晰、方向明确;清晰界定实施地域、受益对象和人数;项目目标清楚、准确;服务内容设计紧扣“家和—婚俗风尚”“家和—和谐引领”“家和—幸福养成”;正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特色服务立足本地需求,有层次、有重点、可操作;在服务技术、标准、程序等方面创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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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10分) |
实施时间段和具体内容安排合理,确保项目达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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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产出(20分) |
项目服务产出明确,并可量化,达到项目服务产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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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10分) |
项目有明确的管理、督导、工作汇报和自查等相关机制;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为项目运行提供政策、人员、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项目社会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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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10分) |
经费预算(10分) |
经费预算符合项目实施方案中对经费预算的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预算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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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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