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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十六)

日期:2022-05-16


2022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十六)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綦卫传罚〔2022〕8号

重庆念德堂药房有限公司綦江店

在架销售的消毒产品“痔疮膏”外包装标签标注“痔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12


2

綦卫传罚〔2022〕14号

重庆昱欣大药房有限公司鑫锐分公司

在架销售的消毒产品“冻疮膏”(品先牌植物草本抑菌膏)外包装标签标注“冻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12


3

綦卫传罚〔2022〕11号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

再次使用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6


4

綦卫传罚〔2022〕12号

綦江区邹诊所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9


5

綦卫传罚〔2022〕13号

綦江区邹诊所

未按照规定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9


6

綦卫传罚〔2022〕15号

綦江区岳万诊所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10


7

綦卫医罚〔2022〕15号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10


8

綦卫医罚〔2022〕16号

某某

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不能出示《医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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