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三十二)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綦卫传罚〔2022〕53号 |
重庆市綦江区心新医院有限公司 |
再次使用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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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綦卫传罚〔2022〕51号 |
重庆市綦江区心新医院有限公司 |
消毒产品,生产批号为200520W的健之素牌复合醇手消毒液,未在有效期内使用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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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綦卫传罚〔2022〕52号 |
重庆市綦江区心新医院有限公司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设置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安全措施,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的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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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綦卫传罚〔2022〕54号 |
重庆长联华诺世口腔诊所(有限合伙)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设置防鼠、防蚊蝇安全措施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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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綦卫公罚〔2022〕23号 |
綦江区某一小区石头游泳服务部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游泳池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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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綦卫公罚〔2022〕24号 |
綦江区某二小区石头游泳服务部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游泳池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