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征集为綦江区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并建立中介服务库的通知
各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提升綦江区经济证券化水平,加强对区内拟上市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现征集一批为綦江区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择优组建中介服务库,举办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供区内中小企业自主选择进行合作。
一、征集内容
(一)征集对象:为区内中小企业上市、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
(二)申请进入上市服务库需满足:
1.证券公司需持续具备保荐业务资格,自2020年至2022年12月,已累计服务2家及以上企业完成上市。
2.会计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自2020年至2022年12月,已累计服务3家及以上企业完成上市。
3.律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自2020年至2022年12月,已累计服务3家及以上企业完成上市。
(三)申请进入挂牌服务库需满足:
1.证券公司需已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完成备案,具备推荐业务资格,自2020年至2022年12月,已累计服务1家及以上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
2.会计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自2020年至2022年12月,已累计服务1家及以上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
3.律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如需),自2020年至2022年12月,已累计服务1家及以上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
4.投资咨询类机构需获得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荐业务会员资格,从2020年至2022年12月,已累计服务3家及以上企业完成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进入上市服务库及挂牌服务库。同时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及团队成员近1年不得存在因IPO业务、挂牌业务违法违规而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情况。
服务基地将根据中介机构申请情况择优选择一批中介机构进入服务库,确定后予以公布。
二、填报要求
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需填写入库申请表(附件1、附件2),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3年5月20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qjfwjd@chn-cstc.com。
三、注意事项
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需在重庆市注册,或者已在重庆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机构并完成工商登记、配备常驻人员、实际开展业务。
附件:1. 上市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适用于服务上市的券商、律所、会所);
2. 挂牌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适用于服务新三板挂牌的券商、律所、会所);
3. 綦江区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中介服务库入库机构评价标准。
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重庆市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