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30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参保科已对辖区内2022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收支情况进行核定,并对应该进行费率浮动的单位进行调整(详情见附件)。新的费率浮动拟从2023年6月起执行,同时对当年1-5月的工伤保费差额部分进行补退。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工伤保险费收支及费率浮动情况。
如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24日17时前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保科(社保大厅105室)提请复核,我中心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如在2023年5月24日17时前无反馈意见,我中心将视为已接受费率浮动结果。
联系电话:023-87260853
附:綦江区2023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表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