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綦卫学罚〔2023〕7号 |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第二小学 | 教室采光、照明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的规定。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7.17 | |
2 | 綦卫公罚〔2023〕7号 | 綦江区栖息地商务酒店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旅店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7.14 | |
3 | 綦卫公罚〔2023〕8号 | 綦江区爱儿乐儿母婴用品经营馆 | 安排不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