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合法经营企业名单的公告(第一批)

日期: 2023-07-28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燃气用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市场经营秩序,实现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用户端来源可查、气瓶轨迹可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燃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广大用户向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依法采购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并配合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销售企业扫描气瓶上的二维码或提供身份信息、验证码配合销售企业完成注册扫码,拒绝使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瓶装燃气,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用气安全。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